在和一个隔壁县区的同行朋友聊天的时候,对方和我说到这么一件事:几个家长请求老师帮忙“开小灶”,为其子女有偿补课,老师勉为其难答应了之后,于是发生了非常“有趣”的事情——教育主管部门的纪检组在一周中三次找到这个老师,原因是家长实名举报这个老师有偿补课。处分下来后,这个同行的朋友一脸懵逼:这到底是为什么?他又没有强迫学生去补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老师有偿补课本来就是属于如同“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的那种情况,却被家长实名举报,家长在反对什么?其实家长反对的并不是老师补课,而是反对老师在补课的时候提出“有偿”的要求。
只要是免费补课,老师怎么补家长基本上都没有太大的意见,但是老师收钱了,那么对于有些家长而言,老师的这种做法如同在用水泵在抽他们的血,他们何以保持淡定?不淡定会怎么样?当然是举报,而且是那种杀伤力比较大的那种实名举报。
在一些家长看来,老师为学生免费补课是天经地义的事情,老师怎么能收钱呢?教育学生完全是老师的责任,老师课余时间抽出时间继续免费对他们的孩子进行传道授业解惑,这是老师的“本职工作”,怎么能“有偿”呢?在这些家长看来,他们已经“把孩子全交给老师了”,老师就“应该尽到自己的义务”。
但是家长朋友们,我们必须搞清楚这么一件事:您的孩子长大以后会为老师养老送终吗?您的孩子在学有所成之后会每个月给老师赡养费吗?您的孩子长大以后还记得小时候的老师吗?如果都不会,老师凭什么无偿为您的孩子免费补课?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在上课的时候老师尽到自己的责任了,那么其他时间学生都是属于家长的。既然要让老师补课,而不让老师“有偿”,这到底是什么样的逻辑?这到底有多么自私多么奇葩的心理才能提出这样的想法?
有偿补课,对于公办中小学教师而言如同“带电的高压线”,我们最好敬而远之。当学生家长求我给他们的孩子“开小灶”的时候,我都是直接果断拒绝。不管他们让我无偿还是有偿补课,我都有直接拒绝的权利。
选择当老师,就不要靠补课发家致富;选择当家长,更不要把所有的教育责任都压在老师身上,毕竟孩子是家长自己的,而并非老师的个人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