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我院干警郭磊获“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喜报

我院干警郭磊获

“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为鼓励先进,进一步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纵深发展,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对滨海新区政务服务办等70个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王鑫焰等150名普法工作先进个人、滨海新区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等30个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予以表彰。其中,我院干警郭磊荣获“天津市普法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个人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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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磊,宝坻区人民法院审管办三级书记员,在法院工作已有10个年头。

刚到法院工作时,最让郭磊印象深刻的就是,经常见到当事人收到判决结果时捶胸顿足、难以接受,甚至有的当事人,因为不懂法律,行差踏错铸就终生悔恨。郭磊发现,要想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光靠法官依法判案还不够,还需要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进对法治建设的认可度和参与度。作为一名政法干警,郭磊决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她申请加入了普法志愿者队伍,从那一刻起,她便下定决心,要用尽所学,来传播法律和正能量。

十年来,无论是大学、中学、小学,还是社区、企业、机关单位,都留下了郭磊普法的身影。六一儿童节,她会主动联系周边小学,邀请小学生和老师参观法庭、囚车,让孩子们穿上法袍、敲响法槌,在心中埋下遵纪守法的种子;为预防职务犯罪,她会邀请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到庭审现场旁听,以案释法,感受法律的神圣和威严;每年的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她会带领同事们走上街头,派发宪法,宣传法律,提供咨询服务,让来百姓感受到法官就在身边,公平正义就在身边。她还先后组织编排印刷了数十种法律宣传材料,每次志愿服务活动结束,都会留给大家,以供查阅。2014年,宝坻法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建立,她积极投稿普法文章,号召普法志愿者们发挥所长,撰写《以案说法》、《普法小常识》等专栏文章上百篇。

多年来,郭磊先后获得了区“六五”普法先进个人、区普法依法治理先进工作者、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工作者、天津市法院系统信息工作先进个人、区优秀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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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是法治的时代,也是最好的时代。习近平总书记以“十一个坚持”为推动全面依法治国提供了思想旗帜和根本遵循。每一位新时代的中国公民,只有真正认识到法律在生活中的重要性,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才能立足社会、行稳致远。作为一名法治建设的见证者和参与者,我感到光荣而伟大;在法院领导的栽培和关心下,在身边同事的帮助和协作下,取得了一些成绩,我感到知足但也羞愧。“风雨砥砺,岁月如歌,风物长宜放眼量”,在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中,我还悟得不够深,走得不够远。以后,我将时刻警醒,标榜先进,哪怕是那烛火星光,也要点亮心中的法治梦想!

审管办出品

标签: 郭磊 法治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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