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2月27日,天津市规划与自然资源局发布了《(西青区)关于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经西青区人民政府批准,现依法收回以下宗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津西青(挂)2018-17号宗地位于西青区大寺镇卫津河以西,土地面积38778.2平方米,其界址为:东至卫津河,西至规划路,南至现状空地,北至规划路。土地使用权人为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天津)有限公司。
我单位已向上述土地使用权人送达《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决定书》(津规资西收字〔2021〕01号),根据《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现予以公告。
特此公告。
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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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乐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