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海区沿庄镇原二级调研员刘德强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开庭

来源:静海法院

转自:天津高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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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静海法院

公开开庭审理

天津市静海区沿庄镇

原二级调研员刘德强(正处级)

贪污、受贿、滥用职权一案

庭审快讯

静海检察院起诉指控:2019年初,静海区政府要求对黑龙港河(沿庄段)进行清淤,产生弃土用于给津石高速供土,增加区财政收入。

刘德强作为工程总负责人,无视政府利益,滥用职权,私自内定施工方,并将土方出售给施工方,施工方再与津石高速项目部签订供土协议,将土方高价出售给项目部。

经核算,给国家造成损失人民币1088.9824万元,现该款项已全部追回。

2011年至2020年间

被告人刘德强

利用自已先后担任

静海区团泊镇副镇长

党委副书记

沿庄镇镇长的职务便利

多次收取他人给付的钱款

为他人谋取利益

共计230.8万元

期间,安排天津市静海区某劳务服务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通过虚增人工费、机械费的方式套取沿庄镇财政资金65万元,其中47万元为刘德强实际非法占有,15万元尚未支付即被查获。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刘德强及其辩护人进行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意见,刘德强进行最后陈述并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

法庭宣布休庭

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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