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天津高院联合市妇联出台工作举措

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协同天津市妇女联合会共同印发《关于进一步落实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工作举措》。该措施针对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从畅通申请渠道、明确审查标准、推动保护令执行、强化协调联动、加强法治宣传等五个方面作出详细规范,旨在有效预防和及时制止家庭暴力。

据介绍,此举措进一步畅通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的申请渠道,其中家庭成员因遭受家庭暴力或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时,除当事人本人或近亲属向法院代为申请外,在受害人受到威吓时妇联组织可协助申请或代为申请,最大限度保障家庭暴力受害人寻求庇护的权利。同时,适当从宽把握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证据证明标准,除出警记录、伤情鉴定等证据外,明确了受害人陈述、亲友邻里证言、加害人的威胁短信和微信记录等亦可成为重要证据形式。此外,申请人无需缴纳诉讼费用,既可以在离婚、赡养、继承等家事案件中提出,亦可单独提出。

据了解,此举措充分发挥了“联”字优势,多元联动助推保护令执行。与此同时,双方高度重视反家暴普法工作,将通过多种形式,切实增强全社会反对家庭暴力、构建和谐家园的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

【来源:天津法院网_媒体聚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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