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夯实企业主体责任。针对各类特种设备特点进行不间断专项整治,累计排查企业1422家,立案处罚41家,罚没金额171.6万元。
二是着力做好城镇燃气管道及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督促,目前全区城镇燃气管道法定检验率已达100%,管道检验工作处于全市领先水平,同时针对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进行多轮次执法检查,对2家充装单位立案处罚共计15万元。
三是着力提升监管效能。进一步采取“互联网+监管”新模式,以市场监管“大数据”平台为依托,对73家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深化电梯监管模式创新,积极推进电梯责任保险和电梯“保险+服务”新模式应用,全区共有4家单位正在进行电梯“按需维保”试点工作,进一步加强与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合作,由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区164家单位进行技术检查。
【来源:天津政务网_政务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