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燃放烟花爆竹

倡议书

大家好!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的生活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守护;保护生态环境,是我们每一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壬寅虎年将至,烟花爆竹燃放虽然很美,但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同时带来空气和噪声等环境污染问题。

为保障广大市民身体健康,过一个绿色、欢乐、祥和的春节,我们提示您,根据《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决定》、《天津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蓟州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和蓟州区人民政府通告规定,我区行政区域内,禁止生产、销售、经营(含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

为此,我们向广大蓟州区居民发出倡议: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音乐、鲜花、书画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欢度新春佳节。

2.自觉宣传、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要燃放烟花爆竹。

3.通过微信等各类自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天津市公安局蓟州分局

2022年1月

转自掌上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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