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二中院柔性执行 成功执结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

近日,天津二中院在执行一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案中,将刚性执法和柔性执行相结合,通过做被执行人亲属的思想工作,实现案结事了,最终两名申请执行人顺利拿到近4万元赔偿款。

案件中,被执行人刘某应一次性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杨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近4万元。执行过程中,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仅有人民币980元,无法履行全部赔偿款。法官在依法采取执行措施的同时,将重点放在化解矛盾、解决纠纷上,充分发挥柔性执行的优势作用,积极从亲情入手,耐心细致做好被执行人母亲的思想工作,积极沟通,释法说理。在法律威慑和思想感化下,被执行人刘某的母亲愿意替被执行人缴纳剩余赔偿金。最终,近4万元赔偿金全部执行到位,两名申请执行人及时拿到了赔偿款。

下一步,二中院将继续坚持司法权威与善意文明并重,深入了解当事人需求,积极做好被执行人思想工作,用柔性执行促成案结事了人和,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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