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经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计通过。为保护未成人的身体健康,其中有一条:“学校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学生集体补课。”这条消息发布之后,很快在网络上引发了不少争论。
这项立法的初衷是减轻学生的负担,因为现在的中小学学生面临着过大的学习压力,缺少真正意义上的假期。虽然教育部门有相关的禁止补课的政策,但假期补课的行为却屡禁不止,现在这一行为被正式列入违法行为,意味着如果学校或教师再有这样的行为,将不光只是行政方面的处罚,而且还面临着更为严厉的法律制裁。
从网上的争论中,我们看到,公众普遍对这项立法的初衷表示赞同。但也有不少的学生家长认为对学校假期补课的禁令,阻碍了其子女的进步,同时也有将学生从学校“赶”到课外班、加重家长负担的隐患。也有部分家长认为,要禁止学校补课的话,也要禁止社会上的教学机构利用节假日补课,甚至禁止一切的补课行为 ,这样才能真正意义上让孩子有休息的假期。
不管大家争议如何,我们不得不面对一个现实:与过去相比,今天的中小学学生承担着沉重的课业负担,节假日基本是没有休息时间的,平常作业做到晚上十一二点也很常见。面对着未来激烈的社会竞争,家长们焦头烂额,唯恐自己的子女输在起跑线上,最终将压力转移到孩子的身上。这就陷入了一个“恶性竞争”的环境中,大家都在补,我家孩子不补不就吃了大亏?因此即使孩子不想补也不得不补。
另外,为何有这么多学校甘愿顶着学生的抱怨,不惜违背禁令,也一定要占用休息日、节假日组织学生补课?答案其实很简单,上级部门评判一个学校是否优秀,就是看该校的学生考试成绩怎样,许多家长也是这样的看的,中高考成绩优秀的学校就是好学校。所以为了让学生在考试中取得相对更好的成绩,就想方设法地进行补课。现在的中小学阶段的教育,是为了应对中考、高考这样的选拔性考试的。因此,为了提高学生中高考的成绩,学校、家长只能不断升级“教育军备竞赛”了。
这种 “教育军备竞赛”,给许多人带来沉重的压力,也给许多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负担,最终的结果是大家相互内耗“劳民伤财”,没有什么实质收益的零和竞争。这次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的目的或许是想制止这种恶性的竞争,但要想实现这一目标,仅仅靠出台政策、改变法律条款那么简单?从这个角度上看,公众对此番修法实效的担忧绝非杞人忧天。
现在,要想真正为学生减负,还需有关部门在各个方向发力制止这种恶性竞争,如通过合理设置考试大纲与难度、加强对社会培训机构的管理、改变评价学校、学生的方式等,在各种政策的配合之下,立法才能体现出实效与威严。
希望上级相关部门制定更为详细的配套政策,制止这种相互“内耗”竞争,让下一代能以更健康的状态成长,让学生、家长、学校、教师都能得到真正的轻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