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3日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发布
关于对天津市、安阳市
入淄返淄人员的紧急提示
1月8日,天津市出现奥密克戎本土确诊病例,并外溢至河南省安阳市。为严防奥密克戎变异毒株输入,保障全市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遏制疫情传播蔓延,现紧急提示如下:
一、请12月9日以来天津市、12月25日以来河南省安阳市入淄返淄人员主动向社区(村)、住宿宾馆和单位报备,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按照风险等级配合进行规定天数的集中隔离、居家健康检测和自我健康监测。
二、请12月9日以来天津市、12月25日以来河南省安阳市入淄返淄人员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和同办公室的同事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报备,按规定进行核酸检测和健康监测。
三、12月27日以来河南省全域入淄返淄人员开展1次核酸检测,郑州、洛阳、许昌、商丘、信阳、周口及与安阳毗邻的濮阳、鹤壁8个重点市入淄返淄人员,5天内开展3次核酸检测(间隔24小时)。入淄返淄人员周围人员中出现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入淄返淄人员本人和有症状的接触人员需再进行1次核酸检测。
四、严格限制前往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县(市、区),非必要不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地级市的其他县(市、区)。确需出行的,要主动报备,做好核酸检测,配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
五、当前疫情形势严峻复杂,请居民继续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不适症状,请佩戴口罩前往就近的发热门诊就诊排查。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
六、请相关人员主动配合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如隐瞒相关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等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淄博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近日
淄博桓台县、高青县发布
关于在公共场所佩戴口罩的通告
桓台县
为做好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居民在公共场所坚持佩戴口罩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所有进出市场、商超、酒店、饭店、医院、车站、影剧院、景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或办事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不得进入各类场所。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要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渠道,提醒群众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四、广大居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诊疗。
五、未接种新冠疫苗、未完成全部接种或未接种加强针的市民,请主动到就近的疫苗接种点进行接种,共同筑牢全民免疫屏障。
桓台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3日
高青县
为做好高青县疫情防控工作,现就居民在公共场所坚持佩戴口罩通告如下:
一、自即日起,凡所有进出市场、商超、酒店、饭店、医院、车站、影剧院、景区及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各类公共场所的人员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人员必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所有从业人员上岗必须佩戴口罩。对未佩戴口罩的顾客或办事人员要及时进行劝阻,不得进入各类场所。
二、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进入场所人员佩戴口罩等管理工作。要在场所入口处设置醒目、清晰的佩戴口罩提示。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要主动加大宣传引导力度,通过橱窗、电子显示屏、网站、微信等渠道,提醒群众保持对疫情的警惕性,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的良好习惯,切实做好个人和家庭防护。
四、广大居民要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保持戴口罩、勤洗手等良好习惯。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须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并及时到医疗机构诊疗。
高青县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月12日
综合自 齐点淄博 健康桓台 健康高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