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每天都在使用微信与人沟通
表情包也几乎成为聊天的“必需品”
无论是回复信息还是表情包斗图
无论是社恐还是社牛
总能能找到一款合适的表情包
但是
你有没有想过
表情符号也有可能成为“呈堂证供”呢?
例如,在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房屋租赁纠纷案中,承租方租赁期满后,面对出租方多次提醒、提出加租意愿,既不表示继续承租,也不表示搬离案涉房产,只是回复了一个(太阳)的表情符号。在出租方看来,“太阳”的表情符号意味着对加租的认可。但承租方却认为,这种认定没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法院最终支持出租方,认为应当认定承租方同意按照加租后的标准继续承租。同时,判决承租方承担租赁期满后相应的房屋占有使用费。
而从裁判文书网上检索
2018年以来
全国共有158起
以表情符号作为证据的案件
其中2018年8件、2019年23件
2020年66件、2021年61件
增幅明显
不过,在现实生活中
由于表情包含义模糊
各法院认定不同等原因
对于表情包的司法认定
还存在一些困难
1.含义解读难度大
表情符号的表意解读具有较强主观性,缺乏统一标准,法院难以精准“翻译”当事人的真实意思。
在一起人格权纠纷案中,被告马某某因与原告刘某某发生矛盾,便通过微信向刘某某发送了多个“炸弹”的表情符号表达情绪,刘某某认为该表情系人身威胁之意,于是诉至法院要求马某某进行赔礼道歉,后双方在法院调解下达成和解。
2.犯罪暗语甄别难
部分“黄赌毒”犯罪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表情符号替代敏感词表达隐喻含义以逃避侦查。
如某组织卖淫罪案中,卖淫人员以“笑脸”表情符号代指嫖娼人员,向上线报送交易数量。
此外,一些犯罪分子直接将表情符号作为犯罪工具实施犯罪,以增加识别、打击难度。
如某诈骗罪案中,犯罪分子打着微商的幌子,以抽奖为名引诱受害者添加微信好友并通过微信发送“剪刀石头布”表情参与猜拳游戏,之后利用作弊软件使受害者误以为自己取胜,“自愿”通过所谓的“中奖低价”购买劣质、假冒的名牌包包、化妆品等,涉及受害人900余人,案值720余万元。
3.效力认定存分歧
不同法院对表情符号是否具有证据效力持不同意见。
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仓储合同纠纷案中认为,表情符号是辅助表达心情、情感和想法的可视化图像,不能仅凭表情符号而认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承诺,故没有认定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系同意之意。
而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则认为,根据日常交流习惯和聊天语境,当事人发送的“OK”表情符号应视为对对方请求的同意,并据此作出裁判。
此外,对具有中性含义的表情符号也存在不同理解。
如某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卖方将未结算款项明细通过微信发送给买方,买方仅回复“别说话”的表情符号,一审法院认为买方未对结算款项进行确认,遂驳回卖方的诉讼请求。二审法院则认为买方既未予回复、也未否认,应视为对卖方主张的默认,对一审判决进行了改判。
对此,网友却表示:
狗头表情是什么意思?
当下是读图时代,
表情包在一定程度上
可以弥补了文字难以表达的情绪态度
但不当甚至恶意使用表情符号
也会衍生出纠纷、侵权甚至违法犯罪等
诸多法律问题
以下这几点千万要注意:
●由于表情符号的含义可能存在多种解读,因此在涉及到切身利益的网络对话中,对于表明态度的关键信息应尽量使用文字形式进行表达,或者选择不容易引起歧义的表情符号,以明确双方真实意思,避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和纠纷。同时,注意对相关聊天记录进行留存,便于在纠纷发生后用于维权举证。
●网络发言要遵守网络道德规范,善意使用表情符号,如果滥用言论自由权利,随意使用表情符号侮辱、诽谤、威胁他人,将会构成侵害他人名誉权,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果情节严重的,甚至将可能构成诽谤罪,面临严厉的刑事处罚。
●自己制作或传播表情符号时,应注意合理界限,避免给他人合法权益、社会道德秩序带来伤害。如未经他人同意,制作以他人肖像为内容的表情包,即便未以营利为目的,亦可能构成侵害他人肖像权。
●在一些利用表情符号实施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中,犯罪分子通过非接触式手段实施犯罪,犯罪手法新颖隐蔽,危害严重,因此面对网络空间的诱惑时一定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如遭遇诈骗,应及时报警,避免产生更大的损失。
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
网络上使用表情符号也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