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0万引博事件,邵阳学院当如何尴尬收场

1800万引博事件,邵阳学院当如何尴尬收场

湖南省政府网于7月24日发布关于邵阳学院引进博士有关情况的通报:经查,邵阳学院没有结合学院发展实际科学制订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在博士人才引进等方面存在不当做法。学院党委在此过程中论证不充分、决策不科学、工作不严谨,党委书记彭希林同志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省教育厅已责成邵阳学院纠正不当做法。省委已对彭希林同志给予免职处理。

能够在事件引发舆论关注后的几天时间内,就公布对相关人员的处理意见,说明湖南方面还是非常重视此起事件的,也是非常认真地调查和分析事件性质的,这一点,值得肯定。

问题的关键是,此起事件,从开始发生起就极其荒唐,且发生在一所大学,实在难以理解,学校的决策者们,到底是一种什么心理、什么思维,又是什么能力、什么水平。稍稍用脑子想一想,这样的做法,一定会引起舆论的广泛关注,受到各方的广泛质疑,却能够堂而皇之地出现在学校的公示栏上,足以说明这所学校的决策者是缺乏最基本的素质和水平的。

当然,这也可能只是一种表象,一种看似学校的决策者乱作为、实则不那么简单的表面现象。从处理决定来看,湖南方面明确要求,学校必须纠正不当做法。问题来了,如何纠正,是一个非常尴尬的问题。如直接取消引进行为,又如部分取消引进行为,或做出适当调整。也就是说,不管采用何种方式,都可能无法取得满意效果,不可能不留下议论和质疑的漏洞。

要知道,这一行为能够走到对外公示的地步,就意味着相关决定已经在学校得以通过并实施。而按照目前学校管理的相关要求,如此大的一笔开支、一下子引进20多名博士,这样的方案,不可能学校擅自作主,而必须上报给省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审核。不然,可以追责学校。

这也意味着,此起事件,仅仅问责学校,可能还远远不够,上级主管部门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是否知情,谁同意这样的引进方案的,谁批准学校一下子开支1800万引进人才的,都值得追问。特别是资金开支,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对大学财务管理的相关要求,学校的财政财务收支,都是需要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核审查和审计的,高达1800万开支,不可能不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同时,一下子引进23名博士,也不可能在没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指标等的情况下就草率行事。也就是说,邵阳学院的行为,绝不是学校单方面的行为。如果是学校单方面的行为,就不只是免职那么简单了,而应当受到处理的,也不只是校党委书记一人。

退一步讲,如果学校引进的这些博士,并不是正常意义上的引进,而只是学校将符合条件的老师送到国外去培养,那么,又凭什么以人才引进的方式支付大额费用呢?这算不算是变相发钱呢?如果是委托培养,就完全可以以委托培养费的方式支付,而不需要以引进人才的方式给个人发钱。同时,在委托培养期间,他们的工资待遇是否保留、职业是否保留。只要他们与学校还有一点身份、薪酬等方面的关系,就不符合人才引进的条件,就是乱发钱。

很有可能的是,这些教师就是委托培养,所谓的人才引进费用,是为了补贴这些教师自我掏钱读博的费用。那就需要进一步检查一下,他们有没有全部辞职,全部切断与学校的关系。如果没有,这些费用就不能付,就只能以委托培养的方式支付培训费。如果是委托培养,有没有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呢?毕竟,20多名教师同时到国外培训,且是菲律宾这样教育资源并不是很优质、学校也很普通的地方。

如果一切手续很完备,22名原邵阳学院的教师,都是辞职去菲律宾读博士的,那么,毕业后,在得到学校同意,也与学校签订了引进协议,并对外正式公示后,如果突然取消他们的引进,对这些教师来说,是否公平,也是问题。因为,如此一来,这些实际是被学校集体送出去培养的教师,就有可能因为博士文凭到手,反而丢掉了工作。因为,按照他们在菲律宾读博的学校、时间等,根本就不会有什么其他单位认可和接受,特别在引起如此大的反响后,就更没有单位愿意接收了,他们就有可能面临失业或需要降格择业,显然,这也是问题。

所以,此起事件,很多情况实际还是迷迷糊糊、模棱两可的,并没有完全调查清楚,或者调查清楚了,没有全部对外公布,而只是为了应对外界质疑,用很模糊的方式应付外界的质疑。特别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是否知情,教师有没有辞职,支付的这些款项到底是什么性质,有没有履行报批手续,教师到菲律宾读博,费用是自己掏的还是学校统一出的,都没有说清楚,都是问题,都需要公开。否则,质疑仍然难以消除。所谓的纠正,也只能是一种尴尬的应付方式,很难正常收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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