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智铭是河南省南阳市西峡县的一名今年参加高考的高三毕业生,尽管在今年的高考中张同学超出本科线42分考了551分(全省58050名),但还是先后经历了多所报考院校的提档、退档,至今面仍是无学可上。
张同学之所以“无学可上”只有一个原因——患有先天性心脏病。
张同学出生之后就被确诊患有先天性心脏病,尽管辗转治疗却还是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时间,且张同学目前的情况也不适合做手术。
高中学习尤其是在“地狱模式”的河南省,张同学克服了因为心脏病带来的影响依旧能够考取这样的成绩实属不易。
据张同学说自己最近一次犯病是在2021年上半年,主要症状就是走不动路、浑身无力等。
张同学今年的本科提前批志愿是河南师范大学。
原本已经被提档却最终还是遭遇了退档。
据张同学说招生办河南师范大学的招生老师也有告知之所以退档的原因就是因为他的病。
除了河南师范大学出现了提档、退档的情况,张同学报考的其他大学要么没有录取要么也是出现了提档、退档的问题。
记者了解到张同学的遭遇后采访了西峡县招生办,工作人员介绍说这种情况按照政策高校是有权拒绝录取的。
而且还介绍到往年也有类似的情况,但跟其他先接受治疗、康复了再高考的情况不同,张同学的病目前却是无法治好的。
对于学校拒绝录取张同学及其家人甚至包括我们很多人其实也都清楚,以张同学的身体情况一旦在校发生意外学校肯定是要承担相应责任的。
为此张同学及其家人表示只要有公办学校愿意录取,那么他们愿意跟学校签订免责协议。
但即便如此,是否录取的决定权依旧在学校手里。
看到这个报道有网友表示以张同学的身体情况确实不应该冒这么大的风险去上学,但张同学也有自己的考量。
以他的身体条件是肯定不能从事重活累活的,而且每个月要吃1800元的药,如果自己不能够继续学习、读书,未来很可能连养活自己的可能都没有……
对于张同学的遭遇我是非常同情的。
孩子何其无辜,一出生就患有如此严重的疾病,尽管其不曾放弃过努力学习却不得不面对如此磨难。
我是希望有学校能够勇敢站出来给张同学一个继续学习机会的,毕竟对他而言“知识改变命运”已经几乎成了“必选项”。
但我也能够理解学校的难处。
录取了张同学就意味着在未来几年学校要承担一份不小的责任和压力,放在任何人、任何单位身上我们确实没有理由去逼迫他们必须如此做。
但我想办法总比困难多。
是不是可以先从法律层面明确相应的责任?
例如如同张同学及其家人提出的可以签订免责协议,但具体协议的内容、范围、责任划分等等需要经过权威审核、公正以打消学校顾虑。
与此同时也可以评估一下张同学是否适合集体住宿的环境,如果不适合家人是否能够陪读(学校有条件的话在校内,没条件的话校外租房也可以)。
总而言之我们担心的终究还是张同学在校就读期间是否会因其患病而突发各种意外,但各种意外也终究也是可以最大可能预计、评估以及尽量避免的。
大学再累、再辛苦也终究比不上高中阶段吧?
张同学的高中学校(西峡县第二高级中学)在过去的三年里就没有因为张同学的身体问题而劝退或者拒绝张同学继续完成学业,我想作为高校给张同学提供一个继续学习的机会总不至于比高中学校更难吧?
对于这个张同学目前的困难,您有什么更好的建议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