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
据@郸城教育消息,9月11日,河南周口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发布关于一名教师在社交平台晒礼物一事的情况说明。(据9月11日界面新闻)
老师晒礼物引发关注 (视频截图来源:百姓关注)
通报称,针对郸城县一名教师在社交平台晒礼物一事,郸城县教育体育局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经核实,鲜花系学生家长赠送给郸城县宁平镇才英小学教师王某的教师节礼物,有关物品是学校发放的中秋节慰问品。已对涉事教师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成其向学生家长退还鲜花等额费用。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县教师员工的师德师风教育。
此前,有媒体报道,9月9日,河南郸城县某小学一名老师在社交媒体晒礼物引发关注。网名“美丽裙子”的女老师拍摄所收礼物为一束鲜花、一盒月饼及一箱饮料,并配文称当老师的好处就是处处被偏爱着,感谢王某某妈妈送来的教师节礼物。
有网友认为老师的炫耀行为不妥,也有人认为学生家长送老师鲜花无可厚非。郸城县教育体育局回应称,老师不能收学生家长的礼品,他们核实情况后会处理。
10日,涉事女老师回应称图片和配文是她发布的,鲜花是她闺蜜送的,其他礼物是学校发的。如今,根据郸城县教育体育局的通报来看,涉事女老师撒了谎,即鲜花并非是闺蜜送的,而是家长送的,月饼、饮料之类,确系学校发的。
相关情况说明 来源:界面新闻
涉事女老师被责成退还鲜花等额费用,此事在网上再次引发热议,同样看法两极。有网友觉得老师在教师节收束鲜花不必小题大做,不要有道德洁癖。有的说,把教师节放到暑假就清净了。也有的认为,收家长送的花也不行,不能造成攀比效应。
根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要“坚守廉洁自律。严于律己,清廉从教;不得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根据《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的通知,违反上述规定的,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应当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听取学生、其他教师、家长委员会或者家长代表意见,并告知教师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给予教师处理,应当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应当与其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相适应;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有网友说,老师收把鲜花也处理,这做过头了。实际上,由于涉事老师在社交媒体晒礼物引发关注,学校及学校主管教育部门,及时组织调查核实,这是按规定必须要履行的程序,介入处理并没有错。同时,相关规定也指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要坚持公平公正、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老师收取家长送的鲜花,这个情节并不算重,但老师晒礼物,引发了舆情,给予教育也没有错。此事的处理,只是责成退回鲜花等额费用,以示廉洁自律。学校并没有对涉事老师进行惩处,只是教育,这是恰当的。
按规定,在处理前,可以听取教师的陈述和申辩,以及听取其他方面的意见,做到定性准确、处理恰当。如果符合相关程序与规定,也就无可厚非。
教师节,老师该不该得到一束鲜花? 这也许原本不是一个问题,只是被涉事老师这样一发布,就成了话题。网友的讨论,也不是聚焦于老师该不该得到一束鲜花,而是担心这种晒教师节礼物的行为,会造成不良影响。诸如,是否暗示没有送的家长跟进?是否会给人联想,老师收到了礼物?
网友的意思也明白,就是既要尊师重教,也要严守师德师风的底线。此事见仁见智,相信每个人心中都有自己的答案。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