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122斤硬币赔偿员工被罚!法律没空子可钻

用图片来源:大河报

人单位无故开除员工,支付赔偿是理所应当的事。然而,在这样一件于法于理都无可争议的事情上,却总有个别格局不大的企业节外生枝,存心给离职员工“找不痛快”。近日,在湖南长沙开福区人民法院仲裁的一起劳动争议案件中,当事企业便又使出了“硬币赔款”的低级手段。

此前,寻求仲裁的员工小兰(化名)上班十余天,就被某健康管理公司无故开除,经劳动仲裁,公司应支付工资及赔偿金共计10000元。由于小兰入职时间很短,赔偿金额不大。然而,就是为了这笔10000元的赔偿款,该公司竟然特意指示员工,通过多家银行兑换了122斤重的硬币,以此刁难小兰。面对企业的“恶意赔偿”,小兰向法院维权。最终,法院认定涉事公司的蓄意兑换行为具有明显的消极对抗执行意图,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依法对涉事公司罚款5000元。

虽然这笔罚款不多,但对涉事公司而言,无疑是一个“偷鸡不成蚀把米”的结果。法院的处罚决定,一方面维护了离职员工的应有权益,另一方面也让很多网友倍感解气。之所以说“解气”,在于此前已经出现过多起类似事件。在其中几起用大量硬币支付劳动赔偿的事件中,涉事公司的做法虽然也得到了纠正,却并未受到明确的司法处罚。

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把大额现金兑换成硬币,再把硬币搬到员工面前,虽是一件麻烦事,但在那些心态扭曲的企业经营者看来,只要能给与公司发生矛盾的员工添堵,就算麻烦一点,也是“值得”的。没有明确的司法处罚,意味着某些人会把这种做法当成“零成本恶心员工”的方式。受到这种不公对待的员工,虽然有进一步维权的途径,却也难免令人不悦,甚至因为不能及时得到赔偿,遭遇其他生活上的麻烦。

这种企业行为背后的阴险心思,如果不能得到有力遏止,很可能对想要寻求劳动仲裁的员工造成心理压制,让他们担心:自己会不会也在维权后被公司“恶心”?从这个角度上看,司法机关对此类企业越宽容,对劳动者的伤害就越大。在湖南长沙开福区这起案例中,法院传递出一个清晰的信号——别以为法律的空子那么好钻。“消极对抗执行”这一法律概念,还应深深刻入企业经营者的脑海中,使其认识到法律也是有“牙齿”的,切不可轻慢待之。

法院在劳动仲裁中做出的判断一旦生效,便具有强制性。这种强制性不仅要求被判赔的对象必须按时足额支付赔偿,也要求被判赔的对象切实承担责任、尊重司法权威。对于在劳动契约关系中存在过错,因此需要赔偿员工的企业而言,用巨量硬币支付赔偿,其用意昭然若揭,就是要给对方制造麻烦。这不仅说明涉事企业对自身过错毫无悔意,也生动展现了这家企业是如何看待员工的。

当然,法院做出判断不能只凭主观推测,而必须讲证据。在这起案件中,法院正是通过详细的调查,发现该公司故意兑换硬币,而非使用手头现金直接支付赔偿的行为,这才对其行为作出定性。司法机关作出的裁定必须受到尊重和配合,是建设法治社会的必要条件,在这起案件的指导之下,未来再有公司想“恶心”员工时,最好还是先掂量掂量。

撰文/杨鑫宇

编辑/黄帅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标签: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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