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安徽省十项暖民心行动之一,
“安心托幼”受到社会关注。
记者从合肥市发改委获悉,
《关于我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日前发布,
通知明确了合肥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政策,
进一步规范了托育服务机构收费行为。
今年9月1日,位于庐阳区阜阳北路的合肥创和托育机构正式开班。(资料图)
通知提出,公办和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标准应坚持公益普惠、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其中: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不含伙食费,下同)最高每生每月1400元,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600元。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800元,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
对于实行半日托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60%计算;
开展寒暑假托育服务,可在相应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
计时托及2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收费标准由托育服务机构与家长协商约定。
通知还明确了收费退费管理,公办和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需按月或按学期收取,不得跨学期预收。
退费方面,托育费退费按半个月标准计算,退(转)园或因病休假天数连续每满15日,退还半个月托育费,连续不满15日的不计退费,其他退费事项按幼儿园保育教育费退费规定执行。
瑶海区长江东大街幼儿园的小朋友正在进行“体能大循环”户外活动。蒋娟娟 全媒体记者 任敏 摄(资料图)
合肥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安心托幼”事关家家户户,要不断织牢“托育服务”民生保障网,让老百姓安心、社会放心。下一步各县(市)区、开发区发改、财政、教育、卫健等部门将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托育服务收费行为的监管,严禁擅自提高标准、强制或变相强制收费等乱收费行为,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
来源:合肥日报
编辑:徐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