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爱尔兰的一则新闻穿越大洲大洋来到我国登上热搜:
爱尔兰铁路公司的财务经理米尔斯,把公司告了。
他说,他每年年薪高达10.5万英镑(合约人民币90.5万),每周只有3天需要到岗上班。即使来到办公室也无事可做,十点钟到岗查查邮件看看报纸吃吃三明治,午休后散散步,下午两三点回到办公室,随便处理一些简单工作就可以下班了。
他认为,让他呆在这种无事可做的岗位是公司对他的一种惩罚,他不同意,不满足,希望法院判决公司这么做违法。
我国网友们看到这一新闻纷纷表示:这什么破公司真是欺负人,我愿意替他受苦。
然而,当我们找到完整新闻看完事发经过,才发现事情的真相没有那么简单。
米歇尔起诉公司的原因,并非真的是岗位太闲,而是因为遭遇了“职场霸凌”。
爱尔兰铁路公司,算是爱尔兰的国企单位。米歇尔曾在这里工作了20多年,负责管理价值近3亿英镑的资本预算,是董事会小组委员会的一员。换句话说,属于公司的高级领导人序列。
然而,他在工作中发现,公司的资金流动中,有些人似乎手脚不太干净。
职责所系,米歇尔要求一些人对此作出解释——2014年,他给公司的CEO写信,要求他提交一份“充满诚意”的报告。同年12月,他又在举报人制度的保护下,直接将事情同步给爱尔兰交通部长。
所谓举报人保护制度是说,雇员可以就企业内部违法侵害社会利益或国民利益的行为向有关部门、媒体、公众举报,企业不得因此解雇或报复举报的雇员。
不能解雇,不意味着拿你没办法——自米歇尔举报之后,他的职责开始被架空。
公司不允许他插手核心业务,砍掉他管理的大额资产,不再安排他参加技能提升培训,拒绝他参加同阶层的公司会议,向政府提交报告的工作也交给别人。
于是,米歇尔被彻底边缘化了。虽然薪酬没有降低,但他的邮箱里没有工作信息,同事对他避之不及,每天工作内容就是散步看报纸熬时间…………这样的生活,一过就是9年。
米歇尔认为,这是公司对他的变相打击报复,他遭遇了严重的职场霸凌,他感到非常痛苦。
虽然这种痛苦,对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无法感同身受,但这么说来,似乎也能理解几分了。
这就好比,现在的年薪已经高达90万,但通过自己的努力日后可能更多甚至翻倍啊。但公司这种操作,直接封死了加薪升职的可能性。
钱也许还是小事儿,对这种自负有经天纬地之才的人来说,失去自我实现的机会才是最大的打击。
想想看,原本能做将军的人被派去守城门;原本能做宰相的人被拉去扫大街;原本能开航空母舰的人被派去开滴滴……满腔才华无法施展,给再多钱也是会憋出病的。
这也是为什么,我国宪法规定,劳动不仅是一种义务,也是一种权利。人们有权通过劳动施展才华、实现抱负,创造更好的生活。
有网友看了这个案例表示,国内一些行业也有类似情况。
有些有实力的大公司,高价挖走竞争对手的核心研发岗位,入职后就高薪养着,每天上班喝茶吹水打游戏,等过几年,把竞争对手的产品研发拖垮,就把人给踢出去。但一个几年没有接触过核心业务的研发人员,跟同年龄段有经验的人相比没有竞争力,差不多也就废了。
所以,所谓的事少钱多的工作,看似诱人,实则可能是镜花水月、梦幻泡影。
时候一到,一戳就破。
不知生于忧患的人,终将死于安乐。
回到正题中来,所以这位因为事少钱多而控告公司的财务总监最终能否得到法律支持呢?
看客可以听故事,但法律还要看证据。只有让法院相信公司真的对他实施了隐性报复,侵害了他作为劳动者的发展权,他的诉求才能得到支持。
目前,公司方也在积极寻找证人给自己辩护,正式开庭预计要到明年2月份,咱们就拭目以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