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研究生私自拿取校外物品被通报,律师:有合理性但处罚欠妥

12月10日,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通报,一名20级研究生未经批准私自通过栅栏拿取校外物品,对其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该消息引发网友关注。

通报显示,郑某某,系20级食品加工与安全专业研究生,校园疫情常态化管理期间未经批准私自通过栅栏拿取校外物品,与校外人员接触,违反疫情防控管理规定。根据学校疫情常态化防控政策,经学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其违反校规校纪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取消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希望各班引以为戒,遵守校规校纪,加强班级日常管理。禁止疫情期间私自拿取校外物品,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图源网络  图文无关

另据澎湃新闻报道,校方于12月9日作出《关于给予汪某春违反学校疫情防控工作要求的处理决定》称,2022年12月9日,我院2019级环境设计专业1班学生汪某春未经允许,违规在学校私自拿外卖,违反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给全体师生的健康安全带来安全隐患。为严肃疫情防控纪律,教育学生本人,经研究决定,作出如下处理:1.给予汪某春严重警告处分,取消其2023年度评优评先和入党发展资格;2.汪某春本人作深刻检查。

消息发布后,引发网友关注,有网友认为“学校处罚过于严厉”“对老师也应一视同仁”,也有网友支持学校,“临近考研学校的行为是对的”“特殊时期支持特殊管理”。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12月10日,河南农业大学党委学生工作部、研究生工作部发布《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致河南农大全体学生倡议书》。倡议书称,12月7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提出了优化疫情防控“新十条”措施,对风险区划定和管理、核酸检测、隔离方式、保障群众就医购药需求等方面进一步优化。倡议全体农大学子通风洗手佩戴口罩,不扎堆、不聚集、不堂食、不点外卖、快递要经过正规程序进入。

倡议书称,离考研还有两个星期,疫情政策的调整使得学校防疫面临新形势,学校第一要务要保证考研的顺利进行,并尽最大努力保障大家的生活,也在逐步研判各种生活设施的开放进度。

倡议书还称,根据郑州市防疫最新政策,核酸和抗原已经不再强制检测,学校会根据政策组织好特殊群体做检测。这个时刻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的监护人,一般的感冒、低烧不用恐慌,根据病症合理用药,多喝热水,如果高烧不退要向辅导员报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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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3日上午,潇湘晨报(报料微信:xxcbbaoliao)记者拨打了河南农业大学食品科学技术学院团委电话,接线人员表示“你说的这个情况我不太清楚”。河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学院院办一位老师则表示:“疫情期间学校规定不让拿外卖,快递也不让拿。”

潇湘晨报记者注意到,12月5日,郑州市金水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关于调整部分区域风险等级的通告》称,自通告发布之日起,全区所有高风险区域全部解除。

北京市中闻(长沙)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凯分析认为,12月7日,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的通知》,12月10日,河南农业大学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发布了致河南农大全体学生倡议书,提出《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虽然高校不属于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通知中明确指出的特殊场所,但学校与社会公共场所还是不同,特别是在考研的最后冲刺时刻,学校为了保证考研的顺利进行,采取一定的防控措施确有合理性。“但是,对于私自通过栅栏拿起物品的同学,给予通报批评,并取消一年内评优评先资格,个人觉得是欠妥当的。”刘凯表示。

刘凯认为,学校可以倡导学生在疫情防控时期不拿取校外物品,不与校外人员接触,但并无法律禁止相关行为,“特别是在我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当下,一定要贯彻‘法无禁止即自由’的原则。”

潇湘晨报记者蒋紫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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