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同安区检察院针对辖区某民办学校外聘教师李某(化名)强制猥亵一案向同安区法院提起公诉,并建议对李某判处“从业禁止”。同安区法院一审判处李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该案是最高人民法院会同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施行以来,厦门市首例终身从业禁止判决。
据悉,李某系同安区某民办学校外聘教师,其在一年多的任职时间内多次做出强制猥亵行为。经告发,家长立即报警,李某被抓获归案。鉴于李某从事的行业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秉持对性侵害未成年人行为的“零容忍”态度,同安区检察院在对李某量刑的同时,建议同安区法院对小李判处“从业禁止”。
同时,同安区检察院向该校发出《检察建议书》,指出该校在校园安全管理、教职员工队伍管理、法治教育、预防性侵害教育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并提出整改建议。
(厦门日报记者 黄琬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