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父亲家暴产生轻生念头 法院发出“双令”保护

“这半年来,爸爸妈妈和我的相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感觉态度更好了……”近日,在写给妇联的信中,小俊这样写道。

今年5月,在父亲又因琐事辱骂、脚踢小俊后,小俊留下遗书并产生轻生念头。在相关人士帮助下,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及家庭教育令,禁止小俊父亲对小俊施暴,并需每月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半年来,该案取得良好成效。

因琐事,孩子频频被家暴

11岁的小俊(化名)常常因吃饭耗时长、作业未认真完成、与同学发生冲突等原因被父亲辱骂、殴打、体罚。因为父亲的暴力行为,小俊出现了情绪不稳定、遇事易冲动等问题。2021年期间,小俊所在的学校曾两次向芳草街派出所反映该情况,派出所也联合学校、区检察院、未保中心对其父亲进行教育训诫、行政警告,虽有一定效果,但小俊父亲仍未完全改变错误的教育方式。

今年5月20日,小俊父亲又因为琐事再次辱骂、脚踢小俊。这次事件之后,小俊产生了轻生的念头,并写下遗书。

“双令”齐发,家长改过

学校老师发现后立即向相关部门反映该情况,在妇联的指导下,5月31日,小俊母亲通过“蓉易诉”平台递交小俊被家暴的相关证据,并请求成都高新区人民法院依法向小俊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高新法院在收到申请后的6小时内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裁定禁止其父亲对小俊进行殴打、辱骂、体罚、变相体罚等家庭暴力行为。同时,为了有效改变小俊父亲错误的教育理念,法院一并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小俊父亲自2022年6月起,每月到成都市妇女联合会接受家庭教育指导1次,为期半年。

据了解,在“双令”发出后,法院、公安、妇联、学校建立联系机制,每月回访了解小俊的情况。截至目前,小俊父亲每月均定期到市妇联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家庭关系已有所改善,再没有出现对小俊施暴的行为。

小俊写给妇联的信中说:“这半年来爸爸妈妈和我的相处方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感觉态度更好了。我希望我的家长态度是温和的,不限制我的自由但是又要在各个方面对我有要求。我希望我们的家庭是其乐融融的……”

全省首例,示范作用良好

据高新法院介绍,本案是反家庭暴力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以来,全省范围内首次在一个案件中将人身安全保护令和家庭教育令“双令”结合发放,具有很好的典型性和示范性。之后,全省多地均参照该案发出“双令”,形成良好的示范作用。

本案中,学校第一时间发现问题并向相关部门反馈;公安机关第一时间介入,形成多个刚性处置方案,形成强有力的震慑;妇联第一时间指导当事人通过“蓉易诉”平台线上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有针对性地从家庭矛盾分析、亲子沟通技巧等6方面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仅用6小时就高效地发出“双令”。

据了解,该案入选了2022年“成都市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优秀案例”“第二届成都市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十大优秀案例”。

文/章玲

编辑/倪家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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