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起广州各区购买民校学位 不超过当年在读随迁子女总数50%

广州持续加大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梁喻 摄

广州拟调整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引导各区办好办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

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蒋隽

近日,广州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拟规定:自2024年起,各区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辖内在读随迁子女总数的50%,引导各区办好办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的公办学位。

变化

不再统一规定缴纳社保满5年等条件,改为因区施策

2016年,广州市曾出台《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来穗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有效期到2021年届满。

与《实施意见》相比,《通知》拟延续的内容有:一是保留了通过保障性入学和积分制入学的方式解决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公办学位的做法;二是保留了“凡持有在广州市办理且在有效期内的《广东省居住证》满一年的来穗人员,可为其适龄随迁子女按积分制入学方式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的积分入学基本条件。

《通知》拟调整的内容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根据上位政策变化,不再统一明确《实施意见》中“在申请区所在地连续居住并在广州市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一个险种)满5年、有稳定职业、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居住证持证人的随迁子女”作为统筹安排学位对象,调整为由各区结合实际明确相关保障性入学对象或条件。

二是不再统一要求各区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入读公办学校人数比例;根据国家关于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发展相关要求,增加了“自2024年起,各区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辖内在读随迁子女总数的50%”,引导各区办好办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为随迁子女提供更多的公办学位。

三是进一步强调国家关于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两为主、两纳入、一依据”的政策,增加了各区为有需要自主报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随迁子女提供指引的要求,做好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入学工作。

特点

更好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持续加大公办学位供给

据介绍,《通知》体现三大特点:

一是进一步体现了广州的开放包容。《通知》落实了国家、省关于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的要求,充分体现广州市对来穗人员的包容,体现义务教育公益属性,也给予众多城市建设者更多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是有利于更好保障随迁子女入学。《通知》拟保持积分入学申请条件的稳定性,保留经过五年实践比较适合广州市的做法;拟增加由各区明确保障性入学条件,为各区制定政策提供了合理的空间。各区要进一步完善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工作细则,保持政策的延续性,为随迁子女提供多元的教育服务,更加便利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和支撑。

三是引导各区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通知》提出了“自2024年起,各区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辖内在读随迁子女总数的50%”,要求各区多措并举、持续加大义务教育公办学位供给,办好办强公办义务教育,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以及符合条件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入学需求。

【热点问答】

随迁子女入学只能选居住证所在区?不一定!

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党和国家高度重视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工作。《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提出,各地要进一步强化流入地政府责任,将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城镇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要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普惠性民办学校就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要求,实行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完善积分规则,切实保障符合《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在流入地接受义务教育。

广东省要求,实行随迁子女积分入学的地方,要合理设置积分条件,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能够应入尽入。2022年,广东省进一步提出,自2024年起,各地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服务总数原则上不超过当年度随迁子女总数的一半。2022年,广州市出台了关于购买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学位服务的实施意见,实现面向在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人籍一致”的全体学生购买学位服务。

保障性入学条件的种类有哪些?

答:目前,国家、省、市明确的保障性入学类别有“广州市人才绿卡持有人随迁子女”等19项,详见《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1〕3号)。

除符合广州市政策性照顾条件外,《通知》拟不再统一规定保障性入学条件,由各区根据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人口结构和学位供给情况,制定相关保障性入学条款。这一思路符合义务教育以区为主的管理体制,使保障性入学条件更加精准,也更符合区域发展实际。

在A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可以在B区申请积分入学吗?

答:《通知》拟明确申请人依据在广州市稳定就业(创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其中一个险种的年限等条件或随迁子女的学籍等任何一项,向发生地所在区申请积分制入学,该区不能拒绝受理。在A区办理的《广东省居住证》,如能提供在B区具有稳定就业(创业)、稳定住所、缴纳社会保险或子女的小学学籍(限小升初)的材料等,可以在B区申请积分入学。

如何申请积分制入学?

答:来穗人员进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门户网站,登录“广州市来穗人员积分制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专栏,申请“个人积分”,逐项填写积分指标内容,获得核定积分后,才能点击“积分制入学”,跳转至各区积分制入学申请界面进行积分制入学申报。“个人积分”原则上全年都可以申请,“积分制入学”申请时间均在上半年,一般安排在三月至四月,具体由各区根据工作实际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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