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超过5000元

中新网北京12月29日电 (记者 高凯)据中国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生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作出系统部署。

《意见》强调,培训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住建、环保、卫生、食品经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体育、文化艺术、科技等相应类别的职业(专业)能力资质。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在岗教师,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非学科类机构须依法取得有关主管部门的行政许可后,再依法进行法人登记。

《意见》强调,要规范非学科类培训日常运营。非学科类培训内容应符合培训对象的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不得开设学科类培训相关内容。培训时间不得和当地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不得晚于21:00。非学科类培训机构要坚持公益属性,实行明码标价和信息公开。培训收费实行指定银行、专用账户、专款管理,不得使用培训贷方式缴纳培训费用,鼓励采取先提供培训服务后收费方式运营。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意见》明确,要做好非学科类培训规范治理的配套改革。改进体育、艺术中考测试内容、方式和计分办法,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切实加强过程性考核,弱化选拔功能,注重对学生运动习惯和艺术素养的培养,不得将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结果与大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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