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纠正一下你所说的问题,贷款人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填写对方号码的行为本身并不会发生担保的效果。为什么有的人认为是担保呢?这是因为一些非正规的网贷往往会需要提交几个紧急联系人,贷款人未还款时就会反复骚扰紧急联系,甚至有的会威胁紧急联系人还款,所以会让人误以为是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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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急联系人不等于担保人
紧急联系人的作用是在紧急情况下,无法联系到贷款人本人时,通过紧急联系来传话或提供线索。而且在申请贷款时,填写紧急联系人往往是贷款人单方所为,放款人也不进行审查核对其是否愿意成为紧急联系人。
既然留了电话后是紧急联系人,那么就不会发生担保的性质,即使恶意做催收人员要求承担担保责任也是没有效果的,因为整个借款合同都与紧急联系人没有任何关系。真正的担保是需要在借款合同上注明承担担保责任,并签名予以认可,仅凭一个电话和姓名就要求人承担担保责任,显然是不现实的,也不受法律保护的。
02
贷款人擅自写上他人的联系方式是否构成侵权
即使贷款人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将他人的联系方式写在贷款里面作为紧急联系人,仅此行为并不构成侵权。
但是,如果写上联系人的电话后,使联系人遭受了损失和重大生活影响,那么就构成了侵权,紧急联系人有权请求损害赔偿。需要收集因为写上你的联系方式给你造成的影响,损失,起诉后才会获得支持。
所以,通常情况下应对紧急联系人的身份只能以自救的方式进行,比如遇到骚扰后告知实情,过分的情况收集证据报警处理。
结语
被别人将名字写在紧急联系上,是我们所不控制的,因为随着信息交流的增多,自己的联系方式被身边的人擅自使用也是没有办法的,当遇到骚扰时只能聪明应对,未造成损失前也不能追究贷款人的责任。
但是要切记的这并不是担保责任,不要被催收人员威胁后傻傻的私自承担担保责任,担保和联系人是两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