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开庭至今已一年,还没有下裁决通知书,该怎么办?

打官司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因为并不能快速的得到结果,得到的也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结果,特别是没有过诉讼经验的人往往期盼又担忧着,是一种很令人纠结的心态,往往事情的成败与进度完全不能掌控,所以很多人才望而却步。

其实民事诉讼开庭一年后没结果肯定遇到特殊情况了,当然也有可能有滥用审限的问题,你可以如此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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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案件一二审加一起最长可能在一年多出结果,了解是否存在特殊不计算审限的情况

在民事诉讼过程中,虽然根据法律规定,一审审限为6个月,二审审限3个月,加一起上诉的案件在9个月内也要审理完毕。其实并非如此,如果被告下落不明,光公告的处理就四个月以上,如果中途还有鉴定,举证延期,调解等情况,时间也不计入审限的。

所以,你需要了解一下的你的案件有没有延长和占用审限的情况,如果有要将其排除,才能累计计算审限,如果还有法定的中止审理的情形,那么也不算在审限里面。需要先将实际情况搞清楚,才知道法院的工作是否涉及到违反审限规定,好相应的采取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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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与法官沟通,询问案件的进展

是否超过了审限,法院内部有一套审限管理系统,通常审管办的工作人员会及时的提醒办案法官及时处理,有特殊情况也要及时备案停止计算审限。

所以就造成当事人计算的审限与法官的是冲突的,总体来看却没有大问题。但是正常情况下法官也不会无缘无故的拖延案件,他们还要结案率的考核。和法官积极沟通,询问案件的进展,法官会如实与当事人沟通并反馈情况的。

不能被动等待,许多人不敢同法官沟通,其实他们履行的是职责,你合法合理的疑问他们必须解答,去问问了解了实情,你就知道他们是否有规定的行为,如果有可以督促他们,同时也可以举报监督部门督办。

结语

当事人要清醒的认识到打官司是一个消极的等待过程,又是一个积极的应对过程,在此过程中有疑问,遇到困难要及时同办案法官沟通,寻找处理办法,获得有用信息,好针对性的控制自己的应对。

从内心不要畏惧法官,态度良好的沟通他们通常是平和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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