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后抢夺、藏匿孩子和拒绝探视怎么办?代表建议立法进行规制|上海两会

记者 方卓然

2023年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人大代表,上海市妇联党组书记、主席马列坚提交了一份《关于多措并举重视抢夺、藏匿孩子和拒绝探视子女问题的建议》。

马列坚节指出,近年来,市妇联受理的婚姻家庭类维权投诉中关于“抢夺、藏匿孩子和拒绝探视”的求助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此类事件虽然绝对数量不大,但对父母和孩子造成了严重的心理伤害。”

她认为,家庭环境的震荡和被抢夺、藏匿过程中生活的不安定状态,给孩子带来强烈的不安全感,甚至有的在被抢夺、藏匿的过程中受虐待、受伤害,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发展。

在发生抢夺、藏匿或拒绝探视行为后,失去抚养、探视权的一方会选择多种渠道进行维权,包括与对方沟通协商、向法院起诉、报警、向居村委妇联等组织求助等,但是多数维权无效。

马列坚指出,“抢夺、藏匿孩子和拒绝探视”之所以成为“老大难”问题,主要原因在于法律规定缺失造成行为认定失范、缺乏有效干预手段和救济途径、对于“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存在认知差异。

为此,她建议,上海应推动地方立法调研和试点,对抢夺藏匿子女的行为进行定义和规范,本市司法实践中对抢夺、藏匿及拒绝探视行为的定义和性质进行规定及制定罚则。

马列坚提出,在家事类案件办案指引中设置“临时探望”机制,试点开辟第三方协助下的临时探望平台,发布典型案例供辖区内基层法院参考。在判定抚养权的司法实践中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引入社工、心理咨询师等第三方参与评估机制,建立配套的科学评测体系,将评估结果作为未成年人抚养权判决依据。

同时,马列坚建议,上海应将“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纳入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事由,建议司法实践中明确规定抢夺藏匿及拒绝探视孩子的行为被视为家庭暴力的一种,可向法院申请开具人身安全保护令。上海可以借鉴2022年3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反家庭暴力条例》,将“禁止抢夺、藏匿未成年子女”列为法院开具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中可以包含的措施之一。

此外,马列坚提出,相关部门应加大正向引导,民政可以组织社会力量(如专业的心理机构、公益组织等)共同研究提供相关婚姻教育和家庭教育的专业课程,引导群众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传授和睦家庭及和谐亲子关系的经营方法,以减少抢夺、藏匿子女等行为发生;加强社工和心理咨询师等参与主体在家事调查、家事调解和家庭教育方面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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