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4日下午3时许,绵遂高速公路遂宁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造成两车受损、5人受伤,其中包括一名2岁的孩子。据高速交警调查,两车都存在违规行为,分别承担同等责任。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司机邓某后悔不已,称自己有开车“太野”的坏习惯,才酿成车祸导致孩子受伤。
↑监控拍下事故发生瞬间
四川高速交警五支队六大队民警龚明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事故发生时,邓某驾驶的川J牌照车辆违规突然变道,正巧遇上违规超车的刘某。邓某原本计划在遂宁市永兴出口下高速,但车子没有提前变道,眼看就要错过匝道出口,情急之下突然变道右转。而刘某在高速路上车辆较多时,没有排队依次行驶,而是选择在匝道行驶并右侧超车,最终撞上突然右转的邓某。
据高速交警调查,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两车驾乘人员共5人受伤,其中包括邓某2岁的孩子。据了解,事故造成小孩腿部骨折等,医生检查后称以后可能会因此留下后遗症。
龚明扬告诉红星新闻记者,根据道路交通事故程序处理相关规定认定,驾驶人刘某和邓某分别负此次事故同等责任。在处理过程中,两人均表达了深刻的悔意。邓某坦言,自己开车“比较快,比较毛糙”,家人亲戚劝过多次,但还是没有改掉这个毛病。这次事故导致自己的孩子受伤,他痛悔不已,表示以后一定会改掉开车“太野”的坏习惯。
张莉 红星新闻记者 杨灵 图据视频截图
编辑 张莉 责任编辑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