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元鹏
浙江杭州的张女士应聘少儿美术老师时,因身高1.85米太高被拒引起热议。聊天记录显示,在HR告知张女士面试未通过后,张女士主动向对方询问了自己被拒的原因,而对方却回复道:“主要是太高了哦,经常弯腰工作也会很累。”(2月5日《九派新闻》)
从尊重职业选择的角度来说,最起码需要尊重张女士的职业选择。因为身高被拒绝当教师,给张女士造成了不小的困惑:心里很难受的,我因为身高问题,面试不止一次被拒。我特别喜爱这行,会继续坚持下去。我认为对工作没有什么影响,都是他们自认为的。
诚然,正如有关部门的回复一样,“主要考虑身体太高了,平时需要和小朋友打交道,需要经常弯腰,这样太累了”,“身高1.85米当幼师被拒”似乎有一定合理性,是在“为了张女士好”。但仔细思考便能发现其中不合理之处,身高对于幼师而言并非关键因素,如此随意增加招聘门槛是对张女士的不公平,或涉嫌职场歧视。
事实上,能不能当美术教师?能不能胜任美术教师?取决于求职的张女士有没有美术素养,有没有从业资格,有没有职业情怀,而绝不可能取决于是不是“太高了”。其实,类似的情况也发生过。2018年,陕西师范大学的免费师范生小李就在求职过程中,遇到了这样的事情:因为有“身高要超过1.5米的规定”,她师范毕业后不能考取教师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并没有关于身高的限制,既然连国家的法律都没有规定,那么“身体矮小不能当教师”“身体太高不能当教师”就没有丝毫道理,正所谓是“法无禁止皆可为”。教师是传道授业的人,传道授业需要的是知识,而不是容貌,也不是身高。身高不代表水平,身高不代表师德,优秀的教师,在于是不是有教书育人的能力,在于是不是有教师育人的情怀。如今残疾人都可以当教师了,“身体太高”“身体太矮”岂能成为教师的准入标准?
太高不能当美术教师?这样的奇葩结果,倒是给了我们巨大的反思空间,我们需要关注的不能只是“个例的求职困局”,而应该是所有求职标准中不合情理、不合法理的任性规定。比如,许多招聘标准里都会写着:求职者需要五官端正,需要身高多少,需要没有残疾等等。除一些特殊的岗位可以设置如上标准之外,笔者以为普通招聘信息都应该将“五官端正”“身高多少”“有无残疾”等等要求删除。毕竟岗位招聘是招人才,而不是搞选美,不是所有女性都能“沉鱼落雁”,不是所有男性都能“伟岸挺拔”。职业招聘标准需要将事实存在的“外貌协会”取消了。
单就这起“太高了不能当美术教师”事件来看,有网友表示:可以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其实,这不是“此处不留爷”的简单问题,而是就业权、求职权公平公正的问题。别让自设的不合理门槛成为人才求职路上的绊脚石,新时代,职场招聘还得以人才的求职意愿与就业竞争能力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