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正观新闻记者关注到,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日发布了长江设计集团2023年第三批拟聘人员信息公示,在公示表中记者看到该集团国际公司招聘人员张欣然的公示信息中,专门备注“该生为集团党群部主任陈静之女”。这样的备注在公共空间并不多见,因而引来热议。
有意思的是,该集团随后修改了拟聘人员张欣然的备注信息,在原有备注内容之外,又加上这段文字:根据集团《新员工招聘管理办法》规定,拟聘人员为集团领导、总师、副总工及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配偶、子女,应将相关信息一并公示,故此说明。
单就“该生为集团党群部主任陈静之女”这句话而言,确实容易给人突兀的感觉。不知道情况的,恐怕会误以为这是“暗示”给予某种优待呢。因此,修改备注,核心目的当为作出权威“解释”,打消公众疑虑。正如该公司监察审计部一名工作人员在接受媒体记者采访时所言:我们是为了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告知有这层关系,我们人力部在今年的管理制度里面有要求,如果有这种关系的,要备注出来,接受大家的监督。
但仅仅把公示环节加以完善,与公众诉求尚有距离。换言之,按照该企业的管理制度进行备注,当然在程序上是没有瑕疵的,但还不能画上句号。
此事引发舆情的核心原因是很多网友关心:一个单位的招聘,能不能这样“举贤不避亲”?正如一些网友所指出的,难道长江设计集团的招聘,就不要回避制度了吗?对于这样的社会情绪,当有包容、回应。
依据《党政领导干部任职回避暂行规定》等要求,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工作。近年来,一些地方更是直接就国企招聘相继出台了专门规定,2014年,山东规定国企进人须公开招聘并实行人事回避制度,引发强烈反响。这一制度明确:凡与招聘国有企业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企业的人事、财务、监督检查等岗位。视野所及,这种回避制度在地方、企业领域的普及,已成大势。
长江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企业,是否也当执行落实回避制度、如何执行,这并非多余的追问。
现有的信息表明,张欣然是被该集团国际公司所聘,但未知所入职的具体岗位如何。这些岗位,是否与回避制度进行了对照、获得了正当性,仍有理由对外作出说明,不然“接受监督”就不容易到位。这并非苛求,而是合理的诉求——除非有关企业能够向公众说明,这场招聘无须按“回避”制度行事的依据。
应该看到,网友对这一招聘中的“特别备注”信息非常敏感,是可以理解的。过往,一些企业出现的萝卜招聘、近亲繁殖现象,敲响了反腐警钟,也从反向提示了企业招聘的公平公正路径。不公平、不合规的招聘、用人,卷起的是关系网、裙带网上的一地鸡毛,令人愤懑。任何时候,都必须对此加以有效监督、强力遏制。
企业招聘,是为了选材,领导子女既有才又符合要求,当然不是不能进入某些企业。毕竟,在明确被打上“不允许”符号的岗位之外,尚有其他岗位可以选择。前提是,落实制度到位、信息公开到位。如果经过“明镜”检视之后,公众发现,被招聘的干部子女完全站得住脚,岂不是大家都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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