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信“关系”,糊涂家长落入骗局
“一念之差,不仅钱被骗了,小孩还因此没法读书,我真是后悔莫及。”在办理杨某涉嫌诈骗罪一案中,被害人秦某的话让检察官心中五味杂陈。近日,经浙江省宁海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秦某是一名外来务工人员,全家都在宁海生活。2021年6月,秦某的女儿中考成绩不理想,没有达到进入普通高中的分数线,这可把秦某愁坏了。“我跟教育局的领导关系很好,走个关系,就能让你的小孩进好学校读书。”这时,秦某的脑海里回忆起杨某曾说过的话。于是,秦某找到杨某,杨某向其承诺能够帮忙让孩子上某高中,并先后以疏通关系为由向秦某索要打点费1.3万余元。
2021年7月,秦某的女儿没有等来好消息,而是按照考试成绩收到了一份职高的录取通知书。一气之下,秦某找到杨某质问。没想到,杨某找各种理由拖延时间,并煞有其事地让秦某准备好户口本复印件,缴纳所谓的普通高中报名费325元。秦某再次信以为真,没有让女儿去职高报到。
纸包不住火,杨某的谎言很快被揭穿,可此时秦某的女儿已经错过了上职高的时间,只能复读。
面对检察官的讯问,杨某交代,自己并不认识所谓的领导,骗来的钱财也全部用于个人开销。经查,2020年12月至2022年8月,杨某谎称可以帮助学生办理所谓的择校、转校等事宜,并以需要请客吃饭、送礼等为由,先后骗取秦某、梁某、黄某等8名学生家长共计4.8万余元及2条名贵香烟。
2022年12月,宁海县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杨某提起公诉。考虑到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为办转学找“门路” 孩子失学两年多
望子成龙、望女成凤是每个家长的心愿。为了让孩子赢在起跑线上,一对夫妻多次请托给孩子办转学,但每次临近成功,都遭到“陈校长”“吴局长”“李老师”等人的闭门羹,最终,夫妻二人明白了请托的中间人其实是个骗子,可这场骗局却导致孩子两年多没学上。近日,经上海市嘉定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朱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为办转学四处找“门路”
陈女士和丈夫丁先生为了让儿子转入心仪的小学,操碎了心。2018年12月,四处打听之后,他们得知朋友宋某有渠道可以帮忙。经微信联系,宋某答应帮忙去试试,并顺势向丁先生推荐了几所优质小学。丁先生和陈女士看到他们心仪已久的学校在推荐列表里,立刻把学校定了下来。
随后,宋某联系到了做国际教育培训的好友朱某,朱某在得知宋某的诉求后一口答应下来,称自己有“门路”,让宋某转告家长安心等待好消息。
没过几天,朱某便告诉宋某她已经联系到了“王教委”,对方愿意帮忙,但是需要37万元的请托费。宋某将这一情况转告丁先生,丁先生和陈女士为尽早解决儿子转学的“心病”,迅速将钱转了过去。然而,夫妻二人最终得知他们心仪的学校本学期并没有转学名额,于是在多次催促后,钱款被原路返还。
每次办入学手续都找不到人
这件事本已结束,但是朱某并不甘心,称可以换一所学校,并表示需要45万元的请托费。为了让陈女士夫妻相信自己有能力办妥此事,朱某又注册了数个微信账号,分别冒充“陈校长”“吴局长”“李老师”等人,并将这些微信号推荐给了陈女士。陈女士信以为真,和丈夫凑齐了这笔钱,陆续转到了朱某提供的账户中。
此后,陈女士夫妻开始了无止境的等待。其间,陈女士时常询问办理情况,朱某要么回复“在办理”,要么回复“快好了”。为了稳住陈女士,朱某使用“陈校长”的微信账号给陈女士发送了一条消息,通知陈女士夫妻可以拿着材料去学校办手续。陈女士夫妻很高兴,按照约定的时间来到学校门口,却被“陈校长”告知正在开会,让他们下次再来。
此后,朱某轮流使用“陈校长”“吴局长”“李老师”的微信号给陈女士夫妻发信息,内容几乎都是通知他们拿材料去学校办理手续。然而,陈女士每一次都吃闭门羹,“陈校长”“吴局长”“李老师”以生病、开会、车子坏了等一系列理由拒绝见面。在此期间,朱某数次假装陪同他们一起去学校办理手续,但是结局还是一样。
2022年1月,朱某用“李老师”的微信号给陈女士发送了让其于1月11日下午带材料前去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的通知。到了办理入学手续那天,陈女士叫了朱某一起陪同,但“李老师”一直没来接待他们。两人在学校门口从下午3点多等到了晚上8点多,一直没有联系上“李老师”。
朱某以为陈女士会就此作罢,但陈女士回想起多次吃闭门羹的经历,意识到自己被骗,于是当场打电话报警。这时,朱某也假意声称要打电话报警,让公安机关查个明白。
骗局水落石出
“我的孩子已经两年多没有上学了,我现在也不确定孩子的学籍到底在哪儿,还被骗了45万元……”陈女士向警方陈述。然而,朱某却表示陈女士没有被骗钱,双方各执一词。随后,经公安机关调查,民警将朱某抓获归案。
2022年4月12日,该案被移送嘉定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检察官讯问时,朱某还在想方设法伪装,声称自己已委托“陈校长”“吴局长”等人办理转学事宜,且钱款都已经转入一名周姓男子的账户。经查,检察官发现朱某本人并无“门路”帮被害人办理转学,所谓的“陈校长”“吴局长”等人均系朱某一人分饰扮演,并伪造聊天记录拖延。关于钱款的去向,检察官发现朱某在收款后,确实将账户中的部分钱款转入周姓男子的账户,但这些钱款均是用于偿还债务,与办理转学毫无关联。
此外,朱某还辩称自己有偿还能力。但检察官发现,朱某债台高筑,欠款已达八九百万元,且她被抓获时,银行账户余额仅有50余元。自始至终,朱某都在撒谎。
嘉定区检察院经审查认为,朱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遂以涉嫌诈骗罪对朱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开学季当心这些诈骗
让孩子在最好的环境下成长,是家长们共同的心愿。开学季到来,也正是诈骗分子活跃的时候。他们抓住家长望子成龙的心态,冒充教育机构、老师、学生家长等骗取钱财,家长们要警惕!
方式一:以帮助“运作入学”为名行骗
犯罪分子谎称自己有“门路”,可以托关系“运作入学”,让孩子去心仪的学校,进而以打点费、请托费等名义向家长索要钱财。家长汇款后,骗子便消失了。
方式二:冒充老师收费行骗
犯罪分子混入家长群后,“克隆”老师的头像和昵称,在群内潜水一段时间了解学生情况,再利用老师上课或休息的时间发送收款码,以买教材、交培训费等理由骗取家长钱财。
方式三:以办理助学贷款为由行骗
犯罪分子冒充学校或教育局工作人员,谎称可以为学生办理助学贷款,再以办理手续需要缴费为由骗取钱财。
方式四:谎称孩子出事行骗
犯罪分子以孩子入学后出事了,急需支付医药费为由,利用家长慌乱的情绪,引导家长将钱款汇入相关账户。
方式五:以竞赛拿奖为由行骗犯罪分子散布“竞赛获奖,助力升学”的谣言,让家长为孩子花钱参赛,贩卖焦虑、非法敛财。(以上内容根据相关新闻报道整理)
(来源:检察日报 法治新闻版 作者:蓝恒 王婉萤 李伟萍 沈欢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