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
通讯员 郭佳华 李洁
2月21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近日在审理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针对其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不到位的情形,依法连发四份“家庭教育令”,筑牢未成年人家庭保护的屏障。
法条链接(法院供图)
案情显示,2022年7月,时年17岁的王某某、17岁的褚某某、17岁的万某某、16岁的张某某伙同王某某(已判刑)、徐某某(已判刑)等人,以违法占有为目的,持械截取他人持用的违禁品。
王某某、褚某某、万某某和张某某到案后,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以抢劫罪对上述四人提起公诉,案件由孝南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少年法庭)审理。
在审理过程中,法庭了解到被告人王某某、褚某某曾于2021年8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云梦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二被告人的法定代表人没有及时对他们进行帮扶及严加管教,没有正确行使家庭监管职责,致使二被告人再次走上犯罪道路。被告人万某某、张某某的父母常年忙于生计,疏于子女管教,没有及时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四被告人正值青春期,法制观念淡薄,缺乏明辨是非的能力,盲目跟从,受社会不良风气的影响,以致误入歧途,走上犯罪的道路。
通过庭审教育,四被告人认识到自己的犯罪行为给社会带来的危害,悔恨不已,表示要痛改前非,重新做人。
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对孩子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作出了深刻反省,并表示平时在日常生活中会加强对孩子的管教。
法庭对四被告人作出依法判决后,为督促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履行家庭教育、监护职责,法庭依法制作出四份家庭教育令,于庭审当日向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送达。
办案法官对四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宣读家庭教育令并予以训诫,要求四名家长履行监护职责,承担起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配合监所实施的矫治教育措施,同时要求其积极参加司法机关、妇联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课程,保障四被告人回归正常家庭生活,依法完成义务教育。
除此之外,参加此次庭审活动的全部人员均签署相关保密协议,保护未成年人隐私。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