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人数
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敬业精神、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符合岗位要求的其它条件。
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3年3月1日09:00—2023年3月10日17:00
招聘单位通过网上收集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和专业测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后按不低于1:3的比例确定人选进入专业测试。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与岗位招聘人员比例超过5:1的,将在面试环节前增加初试,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按面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
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2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先进行等额考察。考察结果作为确定拟聘用人员的重要依据之一。
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
考察体检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在青岛市生态环境局网站进行公示,经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最新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进行适当调整,考生需随时关注官网发布的相关信息和防疫要求,提前做好自我健康和行程管理,准备好相关材料。
有关要求
1.公开招聘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招聘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关注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请在以下时段拨打(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