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违规补课,撤职开除全市通报!

4月10日上午,沈阳召开了一次十分引人关注的会议,名称叫查处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工作专题会议。

在召开会议的同时,沈阳市教育局还下发了一份重磅文件,《沈阳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查处工作的通知》。

关于这次会议的新闻中,官方通稿是这样说的:

建立常态化违规有偿补课治理机制,从严查处,对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实行“零容忍”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在沈阳的这份文件中,关于在职教师补课的处罚措施,总结起来有八条:

1

·在职教师参加由他人组织有偿补课的或为他人(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的,一经查实,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解除聘用等处分,直至开除。

2

·在职教师以各种名义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从严从重处理,情节严重的予以开除。

3

·在职教师参与校外培训机构组织有偿补课的,一经查实,取消教师资格。

4

·在职教师被查实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是中共党员的,在给予行政处分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三年内获得过荣誉称号的,报请相关部门按批准权限予以撤销,并取消相关待遇。

5

·在职教师被查实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违规收入要在纪检部门的监督下,全额返还学生家长;违规行为在全市予以通报,并在媒体实名公开曝光。

6

·各中小学校在实施岗位聘用时,要将“不得违规有偿补课,一经查实解除聘任”纳入聘用合同,对查实有违规有偿补课行为的,按照聘用合同解除聘任。

7

·被查实有在职教师违规有偿补课的中小学校,取消所在学校和学校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并在全市予以通报(学校自查案例除外)。

8

·民办中小学校教师,参照公办学校教师处理。

这些处罚措施,每一条都很严厉,所以沈阳的这份文件被人称为世上最严“禁补令”。

这并不是沈阳第一次出台类似的政策,早在去年11月,也就是5个月前,沈阳市教育局就已经印发过类似的通知,严禁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有偿补课,并提出了“四严禁”和“六处理”。

来源 | 每天3道奥数题(ID:tiantianaoshu)作者:九章学徒

最新资讯

文档百科

CopyRight © 2000~2023 一和一学习网 Inc.All Rights Reserved.
一和一学习网:让父母和孩子一起爱上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