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安然 通讯员 孙玲杉 陈贝
在离婚案件中,孩子的抚养权是一个很大的争议焦点。东城法院4月18日发布消息,法院针对一起离婚案中,为争夺抚养权,夫妻双方争执吵闹用手机录像以致孩子遭受惊吓的行为,发出了家庭教育令,责令二人关注子女的情感需求,不得阻碍对方行使监护权利。
因夫妻感情不和,女子邓某将男子方某诉至东城法院,要求与方某离婚,同时要求两个孩子抚养权均归属自己。庭审时,邓某说,丈夫方某在未经她同意的情况下,将二人三岁的儿子小希带离二人居所,并拒绝邓某与儿子见面,请求法院予以协调,同时要求法院针对方某隐匿孩子的行为予以处罚。方某当场否认,提出是因二人发生争吵,方某的父母将儿子小希带走,而且并未拒绝邓某探视,反而是邓某将二人八岁的女儿小欣带走,拒绝他的探视。
查明情况后,法院责令爸爸方某将儿子小希、妈妈邓某将女儿小欣带回二人居所,并在诉讼过程中协调双方与孩子见面。但妈妈邓某带女儿小欣走进居所时,夫妻二人第一时间并不是陪伴孩子,而是在两个孩子面前发生争吵,并手持手机录像取证,导致原本喊着“妈妈”向邓某跑去的小希受到惊吓并大哭,小欣喊着让父母“别吵了”,二人不管不顾,争吵不止。
鉴于以上情况,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未成年人的父母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作为父母,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以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双方分居后探视子女过程中,在未成年子女面前发生争吵并忙于录像取证,导致孩子受惊哭闹;未能摒弃二人之间的恩怨,创造父母子女之间的亲子陪伴空间。二人的上述行为客观上对孩子的全面健康成长形成阻碍,依法应予以纠正。
东城法院向邓某、方某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二人多关注小欣、小希生理、心理状况和情感需求,与学校老师等与孩子联系密切的人员多联系、沟通,多了解孩子的生活、学习具体情况;责令二人避免在小欣、小希面前争吵,不得以双方婚姻关系发生变化为由阻碍对方行使监护权利,要妥善处理分歧,相互配合协商,加强亲子陪伴,共同完成家庭教育。
法官表示,离婚案件中,抚养权的归属常存在争议,男女双方在就抚养权进行争取的过程中,确实容易忽视对于未成年子女的亲子陪伴及情感呵护。2022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首次对家庭教育进行立法,开启了“依法带娃”的新时代。家庭教育促进法对父母所实施的家庭教育的内容进行了规定,同时规定父母应当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既依法惩戒“养而不教、监而不管”,也依法纠偏“教而无方、教而不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