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教育厅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在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中提到,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在普通高中招生中提到,逐年减少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逐步将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1000人以内。
义务教育学校招生
未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
或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防止大班额反弹
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学校建设与住宅建设首期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的要求,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切实满足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划片入学需求,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反弹。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和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
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
严格遵守免试入学规定
为每所义务教育学校科学划定招生片区范围,确保义务教育划片就近入学全覆盖。
所有义务教育学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提前摸底争抢生源,坚决杜绝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
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都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严禁使用考试、面试、测试、测评、竞赛、面谈、筛选简历或者任何变相形式选拔学生。
确保随迁子女
享平等入学权利
保障随迁子女入学权利,简化优化入学流程,在参与报名、电脑随机派位等环节对随迁子女一视同仁,确保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平等入学。
学校要实行随迁子女与本地户籍学生混合编班、统一管理,保障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
严禁采集学生家长
职务和收入信息
全面清理取消学前教育经历、计划生育证明、超过正常入学年龄证明等无谓证明材料。预防接种证明不作为入学报名前置条件,可在开学后及时要求学生提供。
应当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严禁学校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实验班等。
普通高中招生
民办普通高中
可适当在审批地外招生
普通高中实行属地招生,具体招生范围由各市(含定州、辛集市)、雄安新区(以下统称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在区域内统筹确定。县(市、区)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县(市、区)域内招生,设区市市属公办普通高中原则上在本市城市区范围内招生。
在优先满足审批地初中毕业生就学需求的前提下,民办普通高中2023年可适当在审批地外招生,招生计划不得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
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
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可在本市范围内选择部分普通高中学校试行自主招生,自主招生范围应与统一招生范围一致,自主招生人数不超过试点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5%。
逐步将年度招生计划
控制在1000人以内
严格控制大班额,起始年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鼓励减少班容量至50人以下。加强控制大校额工作,逐年减少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逐步将学校年度招生计划控制在1000人以内,新建学校年度招生计划严格控制在1000人以内。
严禁普通高中学校以任何形式私下向考生违规承诺录取或以“签订预录取协议”等方式抢夺生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