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顶端新闻报道,上海海事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瞿群臻表示其于9月13日收到北京一中院的受案通知书。今年8月份,瞿群臻以“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为由,将教育部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通知书显示,“经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决定登记立案”。
9月14日,瞿群臻告诉记者,她于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邮寄给教育部几十封举报信,实名举报上海海事大学及校长陆某弄虚作假申报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至今未获答复。
此前,上海海事大学教授瞿群臻实名举报学校称,该校其他专业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时,跨专业使用其获得的上海市教学成果一等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并称“校长亲自给我写辞职信”,让其尽快离开学校。
对此,2023年4月10日,上海海事大学在官网发布情况通报称,“经查,均不属实”。
瞿群臻认为,该通报与事实不符,4月18日,瞿群臻委托北京市春林律师事务所,发布《关于上海海事大学二零二三年四月十日“情况通报”的律师声明》。
随后,瞿群臻以侵犯人格权为由向上海浦东新区法院提起诉讼。
上海浦东新区法院判决书显示,瞿群臻认为上海海事大学申报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申报等学术不端行为,但未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其所称的学术不端情形被有关部门认定。
瞿群臻说,其不认同该判决结果,将提起上诉。
9月14日,瞿群臻告诉记者,她于2021年3月至2023年6月邮寄给教育部几十封举报信,实名举报上海海事大学及校长陆某弄虚作假申报2020年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但至今未获答复。
她认为,行政机关依法应当在两个月内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请履行职责,故教育部未履行审查义务,属于行政不作为。
有没有接到举报信,为何没回复?
9月14日,记者多次致电教育部新闻处、信访处询问,但电话均无人接听。
瞿群臻提供的教育部官网“部长信箱”截图显示,其2023年8月5日以来的多个举报事项,状态显示为“已转送”“并件转送”“参考研究”等。
今年8月份,瞿群臻以“未履行法定职责违法”为由,将教育部起诉至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瞿群臻说,其于9月13日收到北京一中院的受案通知书。
通知书显示,“经审查,符合法定起诉条件,已决定登记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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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华龙网(综合顶端新闻、央视网)、上海海事大学双一流高教等,版权属于原作者,仅用于学术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