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既实施“合同聘用”,又鼓励教师终身从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文 | 熊丙奇
日前,一则有关“开学在即,广东惠州市惠阳区一所学校突然下发通知要大批解聘教师”的短视频传播开来,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多名华南师范大学附属惠阳学校(以下简称“惠阳华附”)老师向记者反映,没有提前告知,8月26日被学校正式通知解聘,让他们难以接受,并认为学校给予的补偿方案不合理。惠阳区教育局则回应,依法依规发放补偿,目前已与73名校聘教师协商一致,解除了劳动合同,终止了双方的劳动权利义务。
据报道,这所学校总共有76名教师被集体解聘,涉事教师关注自己的权利,要求得到合理的补偿,而舆论则关注这些教师的身份是“合同教师”,认为正是“合同教师”身份,让他们这么“方便地”被集体解聘。
当前,一些地方正在推进教师合同聘用改革,这一改革的目的是为了让教师聘用不受编制影响,给教育部门、学校更大的自主权。但是,如何保障“合同教师”的权利,如何既实施“合同聘用”,又鼓励教师终身从教,是需要认真思考的问题。
根据公开资料,惠阳华附是由惠阳区人民政府、华南师范大学、华南师大附属中学、星河集团四方联合创办,由星河集团投资5亿余元承建的区直属公办学校。而此次被集体解聘的这76名教师,就是“合同教师”,没有编制,且聘用合同一年一签。
据该校校长周建智透露,随着该小区适龄儿童、少年增多,就近入读该校的需求增加,星河集团向学校提出,由其出资、学校自主聘请扩大办学规模所需部分教师,解决业主小孩就近读书问题。
也就是说,聘用这76名合同教师,不是由当地财政出钱,而是由企业出钱。如今,企业不愿意再出钱,这些教师就面临被解聘。根据《劳动合同法》,只要用人单位依法作出补偿(赔偿),这也无可厚非,被解聘的合同教师如果对补偿金不满,可以提出起诉。
事实上,“合同教师”的情况越来越普遍。比如,今年年初,福建厦门招聘幼儿园、小学、中学、中职累计498名老师,其中,招聘的幼儿园教师纳入备案员额管理,其余教师均参照事业单位聘用制人员管理,即实行参聘制,没有编制。
这被解读为是教师聘用改革,教师实行合同制管理,可以摆脱编制的束缚。而随着出生人口下降,未来幼儿园、中小学对教师的需求将减少,实行合同聘用,会让教师退出更方便,提高教师使用效率。
实行教师合同聘用,也得到了不少网友支持,认为就该打破教师铁饭碗,不能让教师捧着铁饭碗“躺平”“混日子”。但是,从教师职业属性看,要建立高素质教师队伍,恰恰应该鼓励教师终身从教。
比如,日本、韩国的义务教育教师是国家教育公务员,不少发达国家的教师管理,包括大学,大多实行终身教职制度,即教师在入职的最初几年,要接受严格的考核,通过考核达到终身职务聘用要求后,获得终身教职,教育部门、学校没有正当理由不得解聘。
终身教职制度,提高了教师的社会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在我国,2018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也提出,要“不断提高地位待遇,真正让教师成为令人羡慕的职业”,并明确要求,“确立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
显然,在中小学教师聘用中,实行合同管理,合用每年一签,与国家层面的这些意见精神并不一致。这会让教师只追求完成合同期的任务,而缺乏对教师职业的长远规划,更不用说有职业尊严和荣誉感了。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教育强国的目标,强教在于强师,这也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教育的投入,持续不断提高教师的地位和待遇,而不是想办法省下本应花在教师队伍建设上的钱。为此,“合同教师”的权益该如何保障,也该被重视起来了。
撰稿 / 熊丙奇(教育学者)
编辑 / 迟道华
校对 / 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