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前央视主持人、制片人、
前香港卫视副台长白燕升
在社交媒体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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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4日
自己7岁的儿子
和姑姑在小区玩耍时
因与一同龄女孩发生矛盾
导致其儿子
被女孩父亲抱摔两次
白燕升社交平台截图
10月26日
白燕升在小区内发布寻人启事
寻找目击者为孩子作证
白燕升的寻人启事
2023年10月24日(周二)晚上7点左右,在本小区篮球场旁边的游乐场,我7岁的儿子和三个小朋友玩耍,期间与其中一名同龄女孩(同为育英小学学生)发生了矛盾。小朋友之间出现这种情况本属正常,然而女孩的父亲(三十多岁的陈姓男子)从我儿子的姑姑(我的姐姐 ) 怀里抢过我的儿子摔在地上。
我儿子的姑姑进行劝阻,向女孩道歉并央求陈姓男子别再打我儿子,然而陈姓男子又一次把我儿子从姑姑怀里抢过去摔在地上,致使我儿子“头部外伤 头皮血肿”(301 医院诊断证明)。
儿子被连续摔打后受到严重惊吓刺激,到医院后一直大哭拒绝做CT,医生担心脑震荡,建议观察三天。
事发后,陈姓男子不断给我儿子的姑姑发短信,避重就轻,推卸责任。由于事发地是小区监控盲区,也给本案公平公正解决造成了困难。
"我恳请10月24日晚,在现场目击事实经过的业主朋友,勇敢站出来说明真相,为我和孩子作证。"
白燕升社交平台截图
经过半个月
白燕升在11月11日
收到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的
行政处罚决定书
打人陈姓男子被拘留10天
罚款500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白燕升曾先后任职河北卫视、中央电视台、香港卫视等,先后主持和录制了《上海中秋戏曲晚会》《“川沙之夜”戏曲盛典》《“美好中国年”春晚》等节目。曾获“金话筒”奖和全国电视戏曲“兰花奖”最佳主持人、中国电视主持人“30年风云人物”等称号。
伤人者可能触犯什么法律?
河南泽槿律师事务所主任付建
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经证实小孩之间发生矛盾并无故意伤害或者恶意行为,对方家长多次抢夺摔小孩的行为则属于过度‘报复’,严重侵犯小孩的身体健康和精神状态,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接受刑事处罚,也可能面临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
白燕升提到
由于事发地是小区监控盲区
给该案公平公正解决
造成了困难
对此,律师表示
虽然监控录像能够为案件提供重要证据,但没有监控并不意味着无法报警或警察无法处理,警方会根据现场勘查、目击证人证言等其他证据进行调查。“不一定需要目击证人才可以报警,警方会根据现场残留物、伤情鉴定等材料进行调查。当然,有目击证人能够帮助警方更准确地了解事件经过,有利于案件侦破。”
除此之外,律师建议
如果孩子和家长遇到类似情况,家长应该及时保留现场证据,例如拍照、录音等,以及尽可能收集目击证人的证言。
同时,可以向律师咨询,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维权途径。如果有必要,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责任。
同时要教育孩子提高安全保护意识,与学校或者社区提前沟通,关注孩子的日常举动和心理健康,避免出现类似伤害事件。
来源:潮新闻(记者 于瓅 李沐子)
编辑:盛莉(见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