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称3岁儿子幼儿园内被抓伤,宏远幼儿园:会承担责任

3岁男童在延安一家民办幼儿园遭同学抓伤致脸部留下疤痕,因园方后续处理此事不积极,男童母亲康女士无奈求助华商报二三里资讯。

4月2日,康女士对记者说,她的3岁儿子于2023年8月底进入宝塔区宏远幼儿园。今年3月4日,孩子在教室上课期间被同班另一名男孩抓伤。“后经了解,事发时上课老师带其他孩子上厕所,上完厕所的孩子在教室内无人看管,所以我儿子就被其他同学抓伤了。”

记者在康女士提供的一段1分31秒的监控视频中看到,事发时间为2024年3月4日上午9时许,康女士3岁儿子在幼儿园教室课桌的座椅前玩耍过程中,被另外一男孩抓到脸部。另一段21秒的视频中显示,康女士3岁儿子右脸部颧骨处、右脸侧有三处明显抓痕。

对此,4月2日上午,记者致电宝塔区宏远幼儿园了解情况,呼园长对记者表示:幼儿园目前已承担了康女士儿子的两次治疗费用,对于后期孩子的除疤治疗费用,园方会积极承担相应责任并支付相关治疗费。

但康女士认为,儿子被另一男孩抓伤的事情本可以避免,那位孩子家长以前就给幼儿园老师说她孩子有抓人习惯,让老师留意。“结果因为园方管理和老师的疏忽,她的孩子刚去上学第一天,没过一小时就把我娃脸抓了。”因园方处理此事不积极,康女士做出报警目前无进展。

对于此事,宝塔区教体局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此事会向分管领导汇报,由教体局相关部门处置。宏远幼儿园是一所民办幼儿园,由区教体局民办教育服务中心进行处理。

华商报记者 唐保虎  编辑  马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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