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朝北魏时期,扬州府寿春县(今属安徽寿县寿春镇)有个叫苟泰的人,家境富裕,婚后多年无子,到了人近中年四十岁的时候,喜得一子,唤作一郎,极为爱惜。
苟泰儿子一郎三岁的时候,有一天走出院门,和几个小孩子一起玩耍,因为跑得太远,竟然忘记了回家的路。
一郎发现小伙伴纷纷离开,他四顾茫然,于是大哭起来。
这时候,有个光棍汉路过,他发现一郎戴着银手镯,站在那儿哭了好一会了,却没人把他领回家。光棍汉断定这孩子一定是迷路了,于是走上前,把孩子抱起来说:“我送你回家好不好啊?”
一郎已经哭了好半天,此刻有人抱他,自然就停止了哭泣。
光棍汉于是抱着一郎,走出城外十多里地的一个村庄,他认识一个叫赵奉伯的富豪,一把年纪了,还没有儿子。
光棍汉就把一郎卖给了赵奉伯,得到二两银子,美滋滋离去。
赵奉伯和妻子郑氏看着这孩子俊俏可爱,非常开心,真真是捧在手中怕飞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对这娃视同己出。
苟泰此时可是心急如焚,儿子大白天生不见人,死不见尸。
一家人四处寻找,不见孩子踪影,苟泰就在城里张贴悬赏的帖子,依旧没有半点儿消息。
一年后的一天,苟泰去城外收取地租,路过赵奉伯家门口。
他发现一个小孩儿在门口玩耍,走近仔细观看,发觉这孩子太眼熟了,于是围着孩子又看了一圈儿,他断定这娃正是自己的儿子。
小孩儿正是一郎,他此刻也盯着苟泰看,竟然认出是自己的父亲。
苟泰呼唤孩子的乳名:“一郎!”一郎应声回答,逐渐和苟泰亲近起来。
苟泰问身边一个村民:“这是谁家的孩子?”
那个村民说:“这是赵奉伯的儿子。”
苟泰又问:“是亲生的还是抱养的?”
村民明知道是抱养的,却极力维护赵家,于是说:“自然是亲生的,不信你去问他就是啦!”
苟泰不死心,于是走进赵家,对赵奉伯说:“我有一个儿子,叫一郎,三岁的时候被人拐走,现在我认出这个孩子正是我的儿子,你应当还给我。”
赵奉伯不承认是抱养的,于是说道:“老兄你此言差矣,你去年丢失儿子,而这个孩子是我亲生的,从襁褓中看着长大的,咋会成了你儿子呢?天底下长得像的人多了去了,你可不要胡思乱想啦,儿子咋会说是你的就是你的呢?”
苟泰有些激动:“那你说说看,这孩子为啥和我那么亲近呢?我呼唤他的名字,他就答应了呢?”
赵奉伯还在狡辩说:“我儿子不认生熟人,见了谁都这样子,他名字叫大郎,你喊一郎他当然会答应了,我劝老兄你不要痴迷不悟啦,何苦如此痴情呢?”
苟泰说不过赵奉伯,心里却对儿子依依不舍,于是离开赵家,径直去了官府,状告赵奉伯藏匿自己的儿子不还。
赵奉伯得知消息之后,立即花钱买通左邻右舍,让他们到官府给自己作伪证。
扬州刺史李崇贤明而有才干,几天后将赵奉伯带到官府讯问。
苟泰和赵奉伯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貌似各有道理,又都似是而非,一时间,审讯陷入僵局。
李崇于是令原被告的一些证人出面作证,而双方的证人同样是各执一词。
李崇此时想出一个计策,于是在大堂宣布:“尔等一干证人都是受了贿赂出庭作伪证的,都不足取信,小孩子暂时由赵家抚养,待老爷我差人秘密查访,查出实情,必将严惩说谎者,苟泰、赵奉伯暂时收监等候。”
七天之后,李崇对监狱的一个看守说:“苟泰和赵奉伯为了争夺儿子,暂时关押起来。昨天我听到皂隶传来消息,报说这个倒霉孩子得了惊厥疯病,死掉了,他二人也没必要关押了,可以立即释放。”
看守进了监狱,将刺史李崇的话通知苟泰、赵奉伯二人。
苟泰闻听此言“涕泣横流”,悲伤不已,而赵奉伯只是“嗟叹而已”,毫无伤心的样子。
看守把两人引入官衙大堂,李崇说:“这娃死掉了,你俩也没必要争抢了,都回去吧!”
苟泰“泪注如雨,下堂即放声而哭”,而赵奉伯只是“叹气数声”。
此时,李崇忽然令衙役将两人召回大堂,厉声说道:“今天案子已经水落石出了,你俩说说,这娃到底是谁的?”
赵奉伯仿佛烫熟的鸭子,嘴巴依然很硬,说:“真是小人的娃,只是我福薄,留不住这孩子啊!”
苟泰忍不住痛斥道:“到了现在,你还在枉口嚼舌,亏不亏心?孩子是我家的,我想你是怕老爷断定,所以故意派家人暗害了孩子,是不是啊?”
李崇叹息道:“人心不公到了如此地步!这娃岂有死去的道理?他还要为家族传承万代哩,老爷我故意说娃儿死掉了,试探你二人的反应。如此看来,这娃分明就是苟泰家的,否则他怎会如此悲伤?”
赵奉伯仅仅叹息,可见并非天性至亲,没有这种真情流露,这娃现判给苟泰,衙役随同赵家,将娃儿领回。本来应该严惩赵奉伯,念你只是花银子买来,而非自己拐骗,可从轻惩处。”
赵奉伯慌忙叩头哭诉,承认自己说谎,拜谢刺史大人法外开恩。
刺史李崇略施小计,就让案情水落石出,当地百姓无不拍手称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