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讯(记者 李云云 通讯员 殷文韬)中小学家长看过来,有一笔补贴可以申报啦!记者从龙岗区教育局获悉,10月28日上午9点起,2020年秋季学期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位补贴开始申报,小学每人每年不超过7000元、初中每人每年不超过9000元。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可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
附:
一、申报条件
具有深圳市中小学学籍,年满6周岁,符合《深圳市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位补贴办法》规定条件的深圳市民办学校在校学生,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深圳市户籍适龄儿童;
(二)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适龄子女;
(三)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子女,其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深圳市连续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或者学生本人依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81号)申领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
二、申报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10月28日(星期三)上午9:00至11月2日(星期一)下午6:00;
网上补报时间:11月5日9:00-11月6日18:00。
三、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gdzwfw.gov.cn/)”,在区教育行政部门的“行政给付”栏目进行申报。(具体操作方法见下文的网上申报操作指引)。
注意:初次在深圳市申报的学生和上学期未通过审核的学生(以下统一称“新生”)及上学期已申领过学位补贴的学生(以下统一称“老生”)都必须由家长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在政务网内填写信息并提交申请表。
四、申报审核条件
(一)“新生”申报审核条件
1.深圳户籍学生:户籍信息审核通过后直接享受学位补贴。
2.非深圳户籍内地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非深户籍学生(不含港澳台籍学生)监护人在申报结束前务必到居住地社区工作站申报录入计生信息。无论家长是否符合计划生育政策,都必须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否则无法通过系统审核。经核实因家长未申报录入计生信息导致补贴申报结果不合格的,不再受理其人工审核申请。
3.香港、澳门户籍学生有以下两种情况:
学生本人持有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可直接申请享受学位补贴。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居住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学生本人无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的,学生监护人(至少一方)具有深圳户籍或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并提交深圳公证部门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监护人资格比对结果通过后,由各学校人工审核公证书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注意事项:监护人的《港澳居民居住证》不可以替代《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4.台湾户籍学生:
学生本人持有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由各学校人工审核通行证原件,留存复印件备查。
5.享受政府优惠政策人员的适龄子女: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6.外籍学生:无法申请学位补贴。
(二)“老生”申报审核条件
“老生”也须在广东政务服务网填写申请表。原则上之前享受过学位补贴的学生,在申请表上准确填写相关信息,可以直接通过审核。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网上申报的,视为放弃补贴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