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不得“拖堂”!教育部又发文了,这次不为“减负”为“减肥”

钱江晚报·小时新闻记者 沈蒙和

10月23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共青团中央等6部门公布了全国分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流行水平。广西等8个省份属低流行水平,浙江等11个省份属中流行水平,陕西等12省份属高流行水平。

为破解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难题,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儿童青少年肥胖防控实施方案》,明确了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课间休息并适当活动;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学校避免提供高糖、高脂、高盐等食物;中小学生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等重点任务。

《实施方案》显示,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我国儿童青少年营养与健康状况逐步改善,生长发育水平不断提高,营养不良率逐渐下降,但与此同时,由于儿童青少年膳食结构及生活方式发生深刻变化,加之课业负担重、电子产品普及等因素,儿童青少年营养不均衡、身体活动不足现象广泛存在,超重肥胖率呈现快速上升趋势,已成为威胁我国儿童身心健康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儿童青少年期超重肥胖增长趋势如果得不到有效遏制,将极大影响我国年轻一代的健康水平,且会显著增加成年期肥胖、心脑血管疾病和糖尿病等慢性病过早发生的风险,给我国慢性病防控工作带来巨大压力,给个人、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负担。《实施方案》提出了两个防控目标(一)全国目标。以2002-2017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为基线,2020-2030年0-18岁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70%,为实现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零增长奠定基础。

(二)分地区目标。根据各地儿童青少年超重肥胖率现状,将全国各省(区、市)划分为高、中、低三个流行水平地区。2020-2030年,高流行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80%,中流行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70%,低流行地区儿童青少年超重率和肥胖率年均增幅在基线基础上下降60%。

《实施方案》还提出了以强化家庭、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政府责任为核心的四项重点任务。家庭与学校这两方面要承担哪些重要责任?

强化家庭责任

充分发挥父母及看护人作用

1.帮助儿童养成科学饮食行为。强化父母及看护人是儿童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提高父母及看护人营养健康素养,使其能够为孩子合理选择、搭配和烹调食物,保证食物多样化,减少煎、炸等烹调方式,控制油、盐、糖的使用量,避免提供不健康食物,减少在外就餐。

培养和引导儿童规律就餐、幼儿自主进食行为,教育儿童不挑食、不偏食,学会合理搭配食物和选择零食,不喝或少喝含糖饮料。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分别负责)

2.培养儿童积极身体活动习惯。

营造良好的家庭体育运动氛围,积极引导孩子进行户外活动和体育锻炼。

提倡家长与孩子共同运动,创造必要的条件促进运动日常化、生活化。

培养儿童青少年运动兴趣,使其掌握1-2项体育运动技能,引导孩子养成经常锻炼习惯,减少儿童使用电子屏幕产品时间,保证睡眠时间。

(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体育总局分别负责)

3.做好儿童青少年体重及生长发育监测。

父母和看护人要充分认识超重肥胖的危害,定期为孩子测量身高和体重,做好记录,并能根据相关标准对儿童青少年生长发育进行评价,必要时及时咨询专业机构并在专业人员指导下采取措施进行干预。

(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4.加强社区支持。

依托村(居)委会组织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社会体育指导员对家庭、社区食堂和餐饮单位开展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的咨询和指导,发放宣传资料,组织科普讲座,提高父母和看护人的实践操作能力,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促进母乳喂养支持性环境建设,推动全面落实产假制度,鼓励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和工作单位建立母婴室。

(国家卫生健康委、体育总局、全国妇联分别负责)

强化学校责任

维持儿童青少年健康体重

1.办好营养与健康课堂。将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知识融入幼儿园中小学常规教育。

丰富适合不同年龄段儿童学习的资源,在国家和地方各级教师培训中增加青少年膳食营养和身体活动等相关知识内容,提高教师专业素养和指导能力。

各地各校要结合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学生在校就餐等工作,有计划地做好膳食营养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促进正确认识儿童超重肥胖,避免对肥胖儿童的歧视。

(教育部牵头,国家卫生健康委配合)

2.改善学校食物供给。

制修订幼儿园和中小学供餐指南,培训学校和供餐单位餐饮从业人员。

学校应当配备专(兼)职营养健康管理人员,有条件的可聘请营养专业人员。

优化学生餐膳食结构,改善烹调方式,因地制宜提供符合儿童青少年营养需求的食物,保证新鲜蔬菜水果、粗杂粮及适量鱼禽肉蛋奶等供应,避免提供高糖、高脂、高盐等食物,按规定提供充足的符合国家标准的饮用水。

落实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对学生餐的营养与安全进行监督。

(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分别负责)

3.保证在校身体活动时间。

强化体育课和课外锻炼,各地各校要严格落实国家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按照有关规定将体育成绩纳入中考等考核。

教师不得“拖堂”或提前上课,保证学生每节课间休息并进行适当身体活动,减少静态行为。

保证幼儿园幼儿每天的户外活动时间在正常的天气情况下不少于2小时,其中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中小学生每天在校内中等及以上强度身体活动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保证每周至少3小时高强度身体活动,进行肌肉力量练习和强健骨骼练习。

(教育部牵头,体育总局配合)

来源:教育之江(ID:zjsjytw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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