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近日通过官网集中答复了一批全国两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建议和提案。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注意到,在“关于支持赣州市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教育中心的建议”答复中,教育部提及,当前赣南医学院尚不具备更名“大学”条件,将积极支持江西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帮助学校尽快充实办学条件。
教育部在上述答复中称,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近年来,教育部会同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举措,以教育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重点,强化要素保障,不断提升人力资源开发水平,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包括加大项目资金倾斜支持力度;支持全面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水平,加大对口帮扶协调力度;积极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比如,在江西省高校设置规划编制过程中,教育部对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问题予以重点关注,经专家评议,已纳入江西省“十三五”高校设置规划。
下一步,教育部将持续细化政策措施,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优先发展教育事业,不断提高基本公共教育服务水平。
中央财政将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地区、革命老区教育投入力度,督导和指导江西省加强省级统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加大对赣州市倾斜支持力度。在制定区域教育发展政策时,对支持赣州市建设赣粤闽湘四省边际区域性教育中心列入国家教育区域发展战略事宜予以统筹研究。
此外,继续支持部属高校和教育发达省市开展对口帮扶;持续支持江西省职教改革工作,指导江西省做好“双高计划”项目管理,鼓励赣州市建设一批高水平学校和专业,构建以高水平学校为引领,中高职学校协调发展的工作格局。
支持江西赣州等中西部地区高等教育按照行政区域与经济、地理和文化区域相结合的方式实现集群发展,促进优势互补、要素流动。支持赣南师范大学、赣南医学院在2020年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依照条件和程序申报博士学位授予单位。指导江西省持续实施好地方和高校专项计划,并结合形势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切实惠及广大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
此外,依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要求,国家对称为“大学”的设置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当前赣南医学院在研究生占比、硕士毕业生届数、生师比、教学科研行政用房、科研仪器设备值、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等方面,距离设置标准仍存在差距,尚不具备更名“大学”条件。教育部将积极支持江西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对赣南医学院的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帮助学校尽快充实办学条件,提升学校办学质量和水平,待条件成熟后将依照设置标准和审批程序予以研究。
公开资料显示,赣南医学院位于千年宋城——江西省赣州市内,是江西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医学本科院校,其前身为创办于1941年的江西省立赣县高级助产职业学校,1958年设置专科建制的赣南医学专科学校,1988年升格为本科院校并更名为赣南医学院。
今年5月,“赣州发布”微信公众号曾发布消息称,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赣州市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重大标志性项目计划》,提出争取赣南医学院更名为“赣南医科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