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随着中小学生学习压力、以及各行各业工作压力的不断提升,加之部分老师的不负责任,校外培训机构似乎已经成为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尽管在疫情期间遭受重创,但疫情好转后,校外培训机构又立刻如雨后春笋一般地重新生长出来;同时,由培训机构引发的各种服务纠纷问题也层出不穷,令家长和教育主管部门都十分头疼。
近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发布了《关于对校外培训机构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开展集中整治的通知》,主要针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合同行为、合同纠纷,为何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家长支持:早该如此!
该举措得到了家长们的普遍欢迎和支持,纷纷拍手叫好,表示早该如此了!校外培训机构因为是以公司的形式存在,在信息和法律事务方面自然比大多数家长更专业、也更费心。因此,在合同条款的拟定方面,自然会更多的考虑自身利益,并给家长“挖坑”。
而家长们在签合同时往往只在意金额、服务期限以及服务内容等比较显性的条款,对于很多细节并不太注意,如果没有产生退费或不可抗力等因素自然相安无事,但万一涉及到特殊事项和要求,往往就会掉入培训机构事先挖好的坑中。这时候再去申诉或表达不满,培训机构只会有板有眼的拿出合同来,说一切照合同办事,家长们也只能吃哑巴亏。
二、退费及服务期限延续的问题
一个最大的纠纷就是关于退费或服务期限延续的问题,由于疫情的影响,很多培训机构纷纷倒闭或暂时停办,这就涉及到了退费和服务延续的问题。对于倒闭的培训机构,家长没有在规定期间享受到服务,因此自然有理由要求退还多余的费用,但很多培训机构早已是人去楼空,联系不到人,有的即便联系到,负责人也以“疫情为不可抗力”的因素加以推脱,表示不是培训机构自己的责任导致的停办。
对于在疫情后能够继续营业的培训机构,交过钱的家长认为之前关门期间的服务期限应当顺延,而培训机构则要家长重新交钱。后疫情时期,由此产生的各种纠纷非常多。
三、服务内容方面的问题
二是关于服务内容方面的问题,比如很多培训机构其实只是一个托管班,在服务内容中类似“辅导学生完成作业内容和预习”等描述非常模糊,只是看着学生自己完成作业,还是会给学生统一讲解?没有明确的说明。家长以为是后者,但实际上只是前者,所谓“辅导”只是在学生有问题并主动提出时,带班“老师”才会加以讲解,这也引来了家长的不满。
总之,事关校外培训机构合同的规范与整治可谓大快人心,被坑过的家长们都希望能够严格落实,彻底解决投诉中反映的问题,不要等到发现被坑了才去懊悔,毕竟家长在这方面不是专业人士,时间和精力也有限。随着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越来越成为教育路上不可或缺的组成部门,相应的治理和规范也需要得到重视,但愿家长和学生的利益能够得到充分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