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广东省教育厅发布《关于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评议结果的公示》,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设为广州城市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教育部批准。
公示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普通本科学校设置暂行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设为广州城市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教育部批准。
今年已有多所独立学院申请转设
关于独立学院转设,今年7月以来,广东省教育厅已经发布了多次公示。
2020年7月20日
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中山大学南方学院转设为广东南方学院、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转设为广东华商学院、广州大学松田学院转设为广州应用科技学院、广州大学华软软件学院转设为广州软件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2020年10月9日
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吉林大学珠海学院转设为珠海科技学院、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转设为广州新华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2020年10月14日
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广东海洋大学寸金学院转设为寸金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审核后,报教育部审批。
2020年11月2日
经省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专家考察和评议,同意按程序将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转设为广州城市学院的申报材料报请省政府同意后,报教育部批准。
到2020年末
全部独立学院要制定转设工作方案
今年5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独立学院转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该实施方案指出,独立学院作为高等教育大众化背景下产生的一种办学模式,为我国扩大高等教育资源供给、培养急需应用型人才、优化高等教育区域布局、促进高等教育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但独立学院在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法人地位未落实、产权归属不清晰、办学条件不达标、师资结构不合理、内部治理不健全等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健康发展。
实施方案提出,随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实施生效,民办教育发展面临新形势、新要求。
实施方案要求,到2020年末,各独立学院要全部制定转设工作方案,同时推动一批独立学院实现转设。原则上,中央部门所属高校、部省合建高校举办的独立学院要率先完成转设,其他独立学院要尽早完成转设。
探索适合的转设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类型、不同模式的独立学院,坚持实事求是,探索适合的转设路径。
(一)转为民办。办学协议完善,办学主体间权利义务划分清晰,办学条件达到本科高校设置标准的独立学院,可转设为独立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
(二)转为公办。无社会举办方(指由公办高校单独举办,公办高校与学校基金会、校办企业、学校附属医院、校友会或学校工会等下属机构合作举办,以及公办高校与地方政府合作举办,下同)或社会举办方拟退出举办、地方政府有条件承接举办的,鼓励转设为独立设置的公办普通本科高校。
(三)终止办学。已停止招生,或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完成转设,或举办者主动提出且条件具备的,终止办学,撤销建制。
来源:广州日报求学
广州日报全媒体文字记者林霞虹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来源: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