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有位网友发文说原民办代课教师不是真正的教师(上面是部分内容截图),如此评议和定性原民办代课教师是实属不该的!在呼吁各地按照既定的政策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今天,发出这样的文章不知用意何在?
这位网友从现代教师的各种证书(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学历证书继续教育证书),定期注册以及工资待遇等方面“论证"原民办代课教师不是真正的教师,这位网友很有可能是一位年轻教师,不了解特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特殊群体就妄加评议。
1997年发布《关于解决民办教师问题的通知》,2011年发布《妥善解决中小学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10条指导意见》,2016年发布《关于开展落实中小学教师待遇保障政策自查工作的通知》并将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落实情况放在了首位。
这些都规定各地要从实际情况出发,通过多种有效途径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原民办代课教师当时都是在岗不在编,不仅待遇低而且生活艰辛,但都是任劳任怨地从事着最基层的教育工作,在特殊时期为基础教育做出过巨大贡献。
后来随着教育不断发展,教师队伍不断壮大以及特定历史原因,有些人通过转正转岗,离岗退养等方式得到了解决,但仍有很大一部分原民办代课教师被辞退,这些被辞退的原民办代课教师问题的解决是以上所说的三个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国家已从制度层面认可了这些原民办代课教师为基础教育所作出的巨大贡献并要求各地要妥善解决原民办代课教师的问题,这位网友竟然如此评议原民办代课教师,实属不该!这位网友的说法毫无道理和意义,原民办代课教师理应得到尊重和妥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