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女儿都22了,照样不耽误生二胎!”宝妈炫耀引争议,太自私

文\好孕姐

自从2016年国家开放二胎政策后,各年龄层的独生子女家庭就开始蠢蠢欲动,想要趁着还能生育圆了自己的儿女双全梦,其中以四十左右中年女性群体最为兴奋。

众所周知,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推行了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推就是几十年,很多70年代以后出生的群体因为交不起罚款只能被迫独生,如今终于开放了,他们自然欢呼雀跃。

这不,有一位年过四十的宝妈就揣着孕肚出来展示了,表示自家大女儿22岁了,照样不耽误生二胎,本来二胎就是大人的事,用不着征询老大的意见,该生就生,客气啥?一番话说得围观中年男女更冲动了,还好有理智的旁观者及时泼了冷水,指出高龄生二胎太自私,原因如下,看看你同意吗?

影响长子女的婚嫁和未来

提出反对意见的是一名90后年轻女性赵女士,工作稳定,有一个感情较好的男朋友,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如今已经谈婚论嫁了。

说起高龄宝妈怀二胎,赵女士心理换位到了自己身上,认为对方完全没有大女儿考虑。

原来,现在的年轻人都很现实,谈婚论嫁时不再只看男方的条件,女方婚后能为小家付出多少也在讨论范围之内。结婚前原本是独生子女的长子女,就意味着拥有整个家庭的财产和来自父母的支持,但若是中途多了个嗷嗷待哺的弟弟妹妹,那一切就都变了。

原本能够帮着照顾孩子的父母,现在要去带二胎了;原本不用讨论的家庭财产,现在要用来抚养二胎几十年,剩下的还要分走一半;原本身强力壮的父母,因为高龄生二胎,身体基本就垮了,比同龄人早衰老十年不说,还落下了一身病痛,没准儿就要提前请护工。

这一切都是父母应该思考清楚的,奈何有些人头脑冲动,看不清现实。赵女士表示,盲目生二胎的后果就是长子女结不了婚,或者配偶条件一降再降,未来难幸福。

生二胎需征得长子女的同意

“谁说的生二胎不用经过老大同意的?法律上没说,但人情上必须说!”

原来,赵女士是学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了,在父母丧失生活劳动能力的情况下,长子女要接过父母的担子把未成年弟弟妹妹扶养成人,这属于法定义务。说简单点,那就是长子女在二胎出生的那一刻就多了一个身份:二胎的备用父母。

因此,赵女士认为老一辈想生二胎可以理解,但必须经过长子女的同意才行,尤其年龄差超过15岁的,不告自生视为不合格父母,希望大家别为长子女添麻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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