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届大学的毕业生,因今年年初的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很多学生今年上半年在学校没有呆多久就毕业了。在学校住宿的毕业生,以前预交的一个学期的住宿费,因疫情只住很短时间,多交的住宿费,学校可退了没有?
近日,合肥学院2020届一期毕业生在人民网留言板:我是合肥学院一名大四的毕业生。受疫情影响,很多毕业生并未在校住宿,可之前交了一年的住宿费。安徽省其他高校也酌情已经退还了部分住宿费,可合肥学院目前只退了二期三期毕业生的住宿费,一期学生的住宿费到现在还没有退费迹象,也没有任何的通知,只是做了一个统计。在网上我也看到教育厅说应该退还住宿费的通知,如今毕业生都已毕业,我想学校尽快退还住宿费。
针对该网友的诉求,安徽省省教育厅进行了回复:一、根据《教育部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有关问题的预警》,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66号),明确规定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年(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具体退费办法为: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二、对于您所反映合肥学院未退一期毕业生住宿费的问题,经核查:合肥学院宿舍一期采取的是后勤社会化管理模式,前期学校没有及时对在一期宿舍住宿学生的退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导致退费工作滞后。现我厅已责成合肥学院立即整改,该校承诺在9月10日前将应计退的住宿费足额退还给学生本人。
合肥学院2020届一期毕业生,住宿费未退的,合肥学院喊你去领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