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知道为什么,“凡尔赛”体开始流行起来。什么是“凡尔赛”体呢?简单说就是先抑后扬,一种炫耀的模式。
看一个例子,撒贝宁当年保送北大,他这么说,“拿到通知书我很纠结,去吧,这么远,远离家乡,亲人和小伙伴,但不去呢,北大也还可以。”北大,仅仅是也还可以?
这还不算,接着他又来了一句,“高考你可以填报志愿,但保送你连选择学校的权力都没有。”
严重怀疑,小撒可能就是“凡尔赛”的鼻祖了。
最后结果大家都知道了,小撒确实也够优秀,也有这个资格秀别人一脸,毕竟保送北大,也不是谁都有资格可以做到的。
但近日,在一档综艺节目,《令人心动的offer》里面,一位叫王晓的学霸的“凡尔赛”却让人相当不适了。
先看看这位的履历,他的一分钟介绍是这样的,本科国际关系学院,保送北京师范大学读研,研一获得模拟法庭最佳辩手,研二去澳大利亚南威尔士大学交换学习一年,研三去了斯坦福。获得了LLM。
这份简历非常漂亮,虽然本科和保研和考取清北华五的学神们还是有相当差距,但学霸人设还是不存在任何问题。
当然也有人质疑,国内本硕读完,不是应该去申请名校的法律博士吗?为何要去读这么一个一年的还是同专业的硕士。
但客观来说,法学领域中,LLM还是比较常见的,尤其是以回国就业为目的。LLM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镀金加英语能力证明。这点并没有什么问题。
然而,随着节目的展开,这位王晓同学把前期积累的好感败得干干净净,真心不知道他在斯坦福经历了什么,为何有如此扑面而来的优越感?
实习第一天,聊天的时候,他来了句,Practise Chinese Law。能不能好好说话?中文中夹带英语的说法早过时了,只会让你显得很低端。
尤其是国关本科,北师大硕士,一年海外交换经验,就算学的是国际法,但一开口就是我对中国法不熟悉,你本硕6年学了什么?更何况你过了法考?国内法不熟悉,这法考怎么过的?说不通啊?
节目中,其他实习生带着很多书,王晓没有,他带了一个红色的保温杯,,好吧,斯坦福大学的专属保温杯。不知道这东西对能力有什么加成?
面试的时候,王晓又把斯坦福的T恤穿在了身上,估计这衣服对他而言也有特殊的意义吧。但他在第二天上班又把工牌吊绳换成了斯坦福。
想了半天,终于明白了。这位王同学是在拼命用斯坦福的LLM去洗他的本硕学历,就差拿个喇叭大喊,我是斯坦福毕业的。
名校学历确实自带光环,炫耀一下也无可厚非。不过,学法律的,专业,严谨是最基础的职业素养了。
王晓交出来的法律文书实在是很难让人满意,逻辑不自洽,居然还发生了实体法未生效这样的基础性错误,对于一个法律界人士来说,是绝对不应该的。
当然王晓的解释是,不太熟悉国内的法律,但这解释异常苍白。你法考怎么通过的?你上节目不事先做一下功课和准备吗?
明年用新的民法典,这也是2020年的一大新闻了,普通人都知道,一个学法律的居然犯这种低级错误,实在是难以解释。
难怪有朋友说,他忙着准备斯坦福的水杯、T恤、吊绳了,不知道有没有准备好斯坦福的内裤?
一些思考:
坦率地说,王晓很优秀,但国内比他优秀的并不少,至少他本硕的学校并非顶尖。在高考能胜过他的学生数不胜数。
但却没有几个学生能有他这份自信。他的这份自信来自何方?来自于他的眼界、经历,来自于他背后优越的家庭条件。
他可以自由选择去牙买加、瓦卡阿图、南太平洋、夏威夷,只因为去海岛旅游是他的爱好。他一路走来,耳闻目睹的东西远超过同龄人的见识。
他自己也够努力,本科通过法考,英语8级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自身的实力,家庭的背景,成长的环境以及人身的阅历都是他自信的源泉。
除了时不时地秀一下斯坦福,专业素养有待提高以外,王晓确实也可以算是相当优秀了。
对于寒门乃至于普通家庭的学生来说,即使本身素质或者能力要高于王晓,但在思维方式上,依然会和他有很大差距。
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普通家庭的孩子很难有这种自信,更不可能有这种优越感。几代人的积累,不是一个人优秀就可以抹平的。
或许这也是为什么现在学生负担如此之重的原因吧,没有家庭背景,没有原始积累,剩下的唯一努力这一条路了。毕竟教育才是普通人跨越阶层的唯一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