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及吴忠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精神,我区2020年新建吴忠市利通区第三、第四、第八幼儿园和金积中心幼儿园、扁担沟中心幼儿等5所公办幼儿园,将于2021年投入使用。为做好开园前招生准备工作,现结合实际将2020年利通区新建公办幼儿园预招生公告如下:
一、招生对象
(一)小班招生对象: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出生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
(二)招生范围:
1.利通区城镇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利通区户籍幼儿。户主为幼儿父母、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幼儿户籍迁入利通区时间截止2019年12月31日前。
2.农村公办幼儿园原则上招收幼儿园周边利通区户籍幼儿入园。在学位充裕的情况下,农村公办幼儿园可招收周边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二、招生方式
利通区公办幼儿园预招生采取“现场报名、核验户籍、预登记、公开派位、公示入园名单”的方式进行。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不得超出计划人数。如符合条件的登记人数超出计划人数,则按照教育局统一安排的派位地点公开派位,确定入园幼儿名单。
在公示名单里的预招生幼儿将于2021年3月(春季招生)或9月(秋季招生)通知正式入园并登记注册,具体日期另行通知。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程序
(一)城镇公办幼儿园
1.发布公告。11月12日利通区教育局统一发布预招生公告,向社会告知招生人数、条件、程序及要求。
2.现场审核登记。11月13日当日,符合条件的幼儿家长(限1名,不带幼儿)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到意向幼儿园报名登记审核(登记审核时间截止后不再补录,具体审核地点见附件)。 每位适龄幼儿只能报名注册一所公办幼儿园,如有重复报名者,取消资格。
(1)幼儿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与幼儿户籍地址住房相符的房产证(购房合同、贷款合同、公证书之一均可)原件及复印件;
(4)家长身份证,电话信息。
幼儿园对报名材料核验后,确定符合条件的登记幼儿人数。符合条件幼儿人数在招生计划内,直接确定预入园名单,具体入园时间由教育局统一公布。
五、招生要求
(一)严格履行职责。招生工作人员要严格履行工作职责,服从领导、顾全大局,在规定的时间内配合完成招生工作。
(二)规范招生标准。各幼儿园要落实收费公示制度,严格执行物价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擅自变更增加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跨学期收费,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三)做好宣传引导。加大对预招生工作的宣传,利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宣传招生方式、招生条件、招生程序,合理宣传、正确引导,确保幼儿园预招生工作顺利进行。
(四)注意事项。一是家长选报幼儿园时请认真阅读招生公告内容,熟悉掌握招生政策,提前考虑家庭住址及周边幼儿园分布情况、学位数等,合理选报幼儿园。利通区公办幼儿园属新建幼儿园,待完成建设和环保检测及疫情防控工作评估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幼儿实际入园时间可能有所推迟,家长选报幼儿园时请酌情考虑。
幼儿园预招生接受社会监督,监督电话:0953-2662366。
吴忠市利通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2日
附件:
利通区公办幼儿园预招生报名审核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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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利通区人民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