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癌症女性在病情怀孕、生子不惜为生育放弃治疗的新闻,大家应该都看过不少!
很多媒体都曾鼓吹这种行为,高歌“母爱”的伟大。网络评论区也是一片和谐,都在赞美准妈妈的勇气和决心,然而谁也没有再关注她们未来的生活,孩子将来如何好像也与你无关!
对中国人来说,孩子都不是生命的独立个体,很多家长爱孩子,同时是将孩子看做自己生命的延续。自己没有完成的梦想和心愿,都寄托在了下一代身上。所以,部分孕妈在确诊癌症、或确诊治疗时怀孕后,为了让生命延续、给家人留下情感寄托,会强行生下孩子,甚至是在孕期就出现了早产、病情恶化等问题!
不能否认的是,母爱和亲情的确是伟大的感情,它超越了一切。
但是,与癌症患者来说,在病情和胎儿之间,到底如何选择才是正确的呢?
按照我国癌症的病发率和现状分析,平均每1000名待产的孕妇中,就有1位确诊的癌症患者。有部分孕妇更是在进入孕中晚期后,才突然发现了癌变。之所以会如此,是因为怀孕会加快癌症的发病速度,就拿女性最为高发的乳腺癌来说,它的潜伏期长达1-2年,但与孕妇而言,3个月左右就可能会复发,且症状和病情都要比普通人严重!
无论是怀孕后确诊,还是确诊治疗时强行怀孕,临床都不建议患者生下胎儿。这主要有几方面考虑:
1、治疗:临床对癌的治疗方式主要可划分为手术和姑息两大类,我国大部分癌症患者在确诊时,都已经错过了最佳的手术治疗时机,只能通过放化疗、靶向药物等办法控制,在病情稳定、症状逐渐减轻后,再考虑手术治疗。而无论是哪一种办法,都会对胎儿发育造成损伤,甚至是导致胎儿畸形、发育不良。如果为了胎儿停止治疗,那无疑就是意味着自己放弃了生的机会,就如上文中所说,怀孕会加快癌症的发展速度,后果可想而知;
2、孕期风险:癌症患者在孕期,存在了太多不确定的风险因素。特别是癌症已经发展到晚期后的患者,并发症、器官衰竭、大出血随时都可能会出现。而且,受到癌症消耗特性影响,胎儿也无法得大充分地营养供给,发育不良、早产都是可能会出现的情况。一旦患者病情失控、突然早产,自己和胎儿都要承担巨大的风险!
另外,还有一个值得大家思考的问题,明知道怀孕意味着治疗停止、明知道病情已经控制不住、明知道自己即将走向覆灭,强行生下孩子,是否是一件正确的事情呢?
我们的确是无法站在自己的角度,用自己的大的去绑架他人,也不能经历别人的感同身受。但是,当妈妈因癌离世后,活着的人还得照样的走下去,丈夫未来可能会结婚、自己的爸爸妈妈也会逐渐老去,孩子在这样的环境下长大、缺乏母爱的成长,真的好吗?